法学博士

张某为某大学法学博士,在校期间购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股。障士毕业后张某被分配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成为其工作人员。对于其在校期间所购买的股票,其处理措施是()。

A.不受影响,张某可以继续持有

B.必须冻结,在职期间不得转让

C.在任职后的三年内不得转让

D.必须立即转让

下列关于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某英国律师事务所驻中国办事处代表(英国人,法学博士),可以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在我国执业的证书

  • B、只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才能取得律师资格

  • C、只有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才能申请领取律师职业证书

  • D、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可以再申请取得职业证书

孙某在法国某大学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从事了两年法律顾问工作。回国后到某大学任教,因其非常热爱律师工作,遂向司法部申请考核授予其律师资格并申领兼职律师执业证。孙某的申请()。

A、不能得到批准,因我国已全部实行律师资格的考试任命制度

B、不能得到批准,因其不具备在律师事务所学习满一年的条件

C、能够得到批准,通过考核取得律师资格是《律师法》所规定的一种方式

D、不能得到批准,因其所申请从事的是兼职律师工作

某大型律师事务所招聘工作人员,最不可能被招聘上的是没有通过我国司法考试,或者完全没有办理过法律事务实践经验的人。在可能被招聘的人中,懂外语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人被聘用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则下列人员中最有可能被招聘上的是()。A.杨某,在我国一知名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一直从事法学研究工作B.周某,物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自学法律且刚通过了司法考试,给当律师的叔叔做了半年律师助
关于公证员,下列不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A.公证员吉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博士、法学教授”的头衔B.公证员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证费6000余元据为己有,被法院判决职务侵占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司法行政部门处以罚款3000元和停止执业2个月C.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员罚款可高到10万元D.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关于公证员,下列不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A.公证员吉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博士、法学教授”的头衔B.公证员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证费6000余元据为己有,被法院判决职务侵占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司法行政部门处以罚款3000元和停止执业2个月的处罚C.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员罚款可高达10万元D.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关于公证员,下列不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A、公证员吉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博士、法学教授的头衔

B、公证员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证费6000余元据为己有,被法院判决职务侵占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司法行政部门处以罚款3000元和停止执业2个月的处罚

C、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员罚款可高到10万元

D、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2011年真题]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人民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π型人才指至少拥有两种专业技能,并能将多门知识融会贯通的高级复合型人才。π下面的两竖指两种专业技能,上面的一横指能将多门知识融会应用。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π型人才的是:

A、小王是气象专业毕业生,但他也会开车、做饭、唱京戏,也是单位的文艺骨干B、张大夫是一名皮肤科医生,同事被某美容院聘为美容顾问,讲授皮肤保养知识C、李总名牌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后来又读了管理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毕业后,他将自己多方面知识融进公司管理中,取得了突出的成就D、牛厨师是一位多面手,多年勤学苦练,练就一套真功夫,既会红案,又会白案,做的菜总让人赞不绝口,众多饭店争相聘请他
π型人才指至少拥有两种专业技能,并能将多门知识融会贯通的高级复合型人才。“π”下面的两竖指两种专业技能,上面的一横指能将多门知识融会应用。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π型人才的是( )。

A.小王是气象专业毕业生,但他也会开车、做饭、唱京戏,也是单位的文艺骨干

B.张大夫是一名皮肤科医生,同时被某美容院聘为美容顾问,讲授皮肤保养知识

C.李总名牌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后来又读了管理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毕业后,他将自己多方面知识融进公司管理中,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D.牛厨师是一位多面手,多年勤学苦练,练就一套真功夫,既会红案,又会白案,做的菜总让人赞不绝口,众多饭店争相聘请他

法学博士黄某于2005年8月8日在北京铁路局一营业处购买了一张K101次(北京至义乌)火车票,票价为203元。当向周围朋友和北京同事打听火车票中内含“强制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之事,并得知没有一个人知道火车票内含强制保险后,黄博士认为,北京铁路局营业处在收取他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3.98元)时,未履行告知义务。随后,以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12月12日下午1时30分,审判结果宣布,黄某诉北京铁路局知情权侵权纠纷案被驳回,理由是已有规范性文件规定火车票强制保险,法院对黄金荣提出的3.98元索赔不予支持。(上交2007年研)请根据保险法相关原理对本案的诉讼目的、保险费收取的合法性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做出评价(可就评价内容自设命题)。

“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识分子的人生理想。这种人生理想不仅影响从古至今个人人生道路的选择,也深刻影响国家的治理。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小马、小孙是援藏队伍中的一对博士夫妻,均毕业于北大。小孙是法学博士,做涉外律师时每小时有300美金收入。她说自己全是读的公费,国家培养她这么多年,当然应该为国家出些力。小马出生在云南偏僻的彝族山寨里,村民接济让他得以求学。他有坚忍不拔的毅力。由于英语底子较差,为考硕士、博士,曾屡遭挫折。在选择服务去向时,他们认为西藏比北京更需要人才和知识,在那里,他们能更好实现人生价值。于是,他们怀着改变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面貌的理想和为国效力、奉献社会的激情来到雪域高原,以实际行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把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与国家民族的需要融为一体。

结合材料,运用人生价值观的知识,分析博士夫妻的先进事迹在价值选择和实现方面给我们的启示。

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拒绝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刘某系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的区毛纺厂职工,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毛纺厂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工资的处理、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王某要求贵州省政府提供《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3期,省政府以该公报属于公开出版物为由,拒绝提供,建议王某向新华书店或邮局购买。王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外来务工人员赵某认为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有误,要求社保局更正,社保局拒绝更正,赵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李某要求北京市政府提供2005~2010年全北京市行政复议受理情况,撤销决定、变更决定占全部复议决定的百分比,北京市政府以需要搜集整理,但自己人手不足无法完成为由予以拒绝,李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文章。
北京时间2008年11月5日中午,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美国总统,这位47岁的黑人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和首位非洲裔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夏威夷。父亲是从肯尼亚来的留学生。两岁多时,父母婚姻破裂,奥巴马由母亲抚养。6岁时,他的母亲嫁给一位印尼留学生,并带着他到了雅加达。在那里,作为黑人的奥巴马遭遇了种族歧视。中学时代,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1983年取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之后,奥巴马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于1985年成为芝加哥一名年薪仅1.3万美元的社区组织者,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这个工资水平在当时的美国属于“穷人行列”。在芝加哥当了3年义工后,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991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到芝加哥专门从事民权诉讼,开始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生涯。
1996年,他首次从政。2004年10月,他高票当选为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在国会100名参议员中排名仅第98位的奥巴马宣布竞选2008年总统。在预选中,奥巴马打败了在民主党内树大根深的希拉里并于8月27日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
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
究竟是什么样的“魔力”把这位名不见经传的黑人推向了总统宝座呢?
请根据材料提炼观点,自选角度,自拟标题,自定文体,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