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

宋某系加拿大籍华人,其在中国境内参与了走私犯罪并被我国警方抓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应当( )。

A.由我国司法机关处理

B.移送加拿大司法机关处理

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该国驻华使馆同我国司法机关协商解决

宋某系加拿大籍华人,其在中国境内参与了走私犯罪并被我国警方抓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应当()。

A.由我国司法机关来处理

B.移送加拿大司法机关处理

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由该国驻华使馆同我国司法机关协商解决

中国古生物、古人类学家裴文中在北京西南约50公里的周口店龙骨山发现()及(),对研究人类起源有重大意义。()年,北平协和医学院加拿大籍人类学家步达生曾鉴定在该处发现的臼窑化石为一人类新属,并定名为()(Sinanthropuspekinensis)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 A.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出自一位蛰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之手。
  • B.孔繁森的名字已家喻户晓,对大家都不陌生。
  • C.日子长了,老王一家对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厚,就像自己家里人一样。
  • D.无论老师和学生,毫无例外,都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A:学生应该重视课前预习,在预习中发现问题,上课时就可以向老师提出质疑。
B:这家工厂虽然规模不大,但曾两次荣获省科学大会奖,三次被授予省优质产品称号,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和东南亚地区。
C: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我们听取了广泛的意见。
D: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出自一位蛰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之手。

三、书面表达(满分20分)
Smith先生是一位加拿大籍教师,今天他给你们做了一个讲座,介绍了有关加拿大的情况。请你根据Smith先生的讲座,写一篇报告,向全校同学介绍加拿大的有关情况。词数100左右。要点包括:

加拿大约占世界四分之一陆地面积,是世界第二大国;人口稀少,全国人口约3200万,居民主要讲法语和英语;气候区域差别很大;   4.多湖泊,淡水资源丰富;丰富的森林资源,是世界最大纸张出口国

从给出的几句话中选出没有语病的一句:

A、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出自一位蛰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之手。B、每一个有志青年将来都希望成为一个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贡献的人。C、因为他经常做这些事,于是大家一看到这事就首先想到了他。D、每当回忆起和他朝夕相处的一段生活,他那循循善诱的教导和那和蔼可亲的音容。笑貌,又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

题目从给出的几句话中选出没有语病的一句(    )。
A: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出自一位蛰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之手。
B:每一个有志青年将来都希望成为一个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贡献的人。
C:因为他经常做这些事,于是大家一看到这事就首先想到了他。
D:每当回忆起和他朝夕相处的一段生活,他那循循善诱的教导和那和蔼可亲的音容笑貌,又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A:把文化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创新训练提前到中学教育阶段,已是人们的共识,创新教育不仅要尊重人自身价值的实现,而且要更加重视人自身的发展规律。
B:今天,我来到扬州瘦西湖的地方,游览了白塔、钧鱼台和五亭桥等风景点。
C:一个热爱读书的人,即使不能拥有舒适的房屋、宁静的夜晚,也会始终保持着一份纯洁的读书感情。
D:上海文艺出版社会出版的《生存》,作者是一位蜇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作者之手。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句意明确的一句是A: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作者是一位蜇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作者之手。
B:大范围的雾霾使长三角地区变得“灰头土脸”,南京、无锡等地空气质量达重度污染程度。
C:摇滚乐那强烈快速的节奏和迷离闪烁的灯光效果,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D:2015年国庆节,全国各旅游最区游客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至52%和4%;但集中出游人满为患,景区不堪重负,引发国人对假期安排的讨论。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句意明确的一句是(3分):()A: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作者是一位蜇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作者之手。
B:大范围的雾霾使长三角地区变得“灰头土脸”,南京、无锡等地空气质量达重度污染程度。
C:摇滚乐那强烈快速的节奏和迷离闪烁的灯光效果,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D:2013年国庆节,全国各旅游最区游客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至52%和4%;但集中出游人满为患,景区不堪重负,引发国人对假期安排的讨论。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A: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作者是一位蛰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女作家之手。
B:国家将在“十二五”期间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
C:能否使课堂教学回归教育的本真,是课堂教学效率能否得到提高的关键,也是引导学生成为有诗意追求的人的关键。
D:如果心中淡了人民这个情怀,干事少了群众这把尺子,不能做到“己之温,思人之寒;己之安,思人之艰”,我们就会被人民唾弃。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3分)A: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作者是一位蛰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女作家之手。
B:国家将在“十二五”期间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
C:能否使课堂教学回归教育的本真,是课堂教学效率能否得到提高的关键,也是引导学生成为有诗意追求的人的关键。
D:如果心中淡了人民这个情怀,干事少了群众这把尺子,不能做到“己之温,思人之寒;己之安,思人之艰”,我们就会被人民唾弃。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试题分析:A: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生存》作者是一位蛰居海外二十多年的加拿大籍华裔女作家之手。
B:国家将在“十二五”期间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
C:能否使课堂教学回归教育的本真,是课堂教学效率能否得到提高的关键,也是引导学生成为有诗意追求的人的关键。
D:如果心中淡了人民这个情怀,干事少了群众这把尺子,不能做到“己之温,思人之寒;己之安,思人之艰”,我们就会被人民唾弃。

第二节 书面表达(20分)

 假如你是李华,加拿大籍教师Smith于一年前来到你班上任教英语。在他的帮助下,你的英语学习有了很大进步。现在他工作结束,即将离任回国。请你写一封电子邮件对他的工作表示感谢,并预祝他旅途愉快。

要求:邮件内容需含以下要点:

1. 过去学习英语困难 (英语单词记不住;害怕开口说英语等)

2. Smith老师建议 (课余多读英语杂志书籍, 多听英文歌曲;多用英语交流等)

3. 现在学习情况 (对英语很感兴趣;口语交际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注意:1. 根据以上内容写一篇短文,不要逐句翻译,可适当展开;

词数100左右。开头结尾已经给出的部分不计入词数。

Dear Mr. Smith,

     I am writing to                                                                        

                                                                               

 I feel sorry that we have to say goodbye now. Thanks again and wish you a pleasant safe journey home.

                                                          Yours,

                                                                   Li Hua

中国甲公司与荷兰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设备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荷兰法律,此批货物由韩国籍货轮“西米”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西米”号在公海航行时与加拿大籍货轮“门特”号相撞。“西米”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西米”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设备湿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些?()。

A.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如果在中国法院审理,则适用荷兰法

C.“西米”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D.暴风雨造成的设备湿损属于共同海损

  美籍华人朱昂及其妻余杏芳,生前在广州置有坐落在南堤二马路6号的混凝土三层楼房一栋,另有坐落在吉祥路20号二层楼房一栋。朱昂及余杏芳分别于1959年和1975年在美国去世,未留下遗嘱处理其财产,朱、余在美生活时,还在美国stockton购有住宅一座,朱、余遗有女儿朱宣琼、朱富强、朱宣娇和养子朱伯然,他们均为居住于美国的美籍华人。朱宣琼、朱宣娇已去世。朱宣琼有子士马慕贞、马慕洁、马慕本、马启湘四人,除马启湘为加拿大籍人外,其余均为美籍华人。上述在广州吉祥路的房屋,已在50年代被征用,由马幕贞领款1400元,在南堤二马路的楼房全部出租,50年代后由马慕贞代管收租修缮。在美国的住宅,则由业主朱昂及其妻余杏芳、女儿朱富强及其夫居住。1988年,朱富强委托代理人起诉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继承上述在广州南堤二马路的楼房。  问:(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否受理此案?  (2)广州的房屋应适用何国法律处理?  (3)在美国的遗产应适用何国法律处理?

美籍华人朱昂及其妻余杏芳,生前在广州置有坐落在南堤二马路六号的混凝土楼房一栋,另有坐落在吉祥路20号的二层楼房一栋。朱昂及余杏芳先后在美国去世,未留下遗嘱处理其财产。朱、余在美生活时,还在美国旧金山购有住宅一套,朱、余遗有女儿朱宣琼、朱宣强、朱宣娇和养子朱伯然,他们均为居住于美国的美籍华人。朱宣琼、朱宣娇已去世,朱宣琼有子女马慕贞、马慕洁、马慕本、马启湘四人,除马启湘为加拿大籍人外,其余均是美籍华人。上述在广州吉祥路的房屋,已在50年代被征用,由马慕贞领得拆迁款1400元。在南堤二马路的楼房全部出租,50年代后由马慕贞代管收租修缮。在美国的住宅,则由业主朱昂及其妻余杏芳、女儿朱宣强同住。朱昂、余杏芳去世后,由朱宣强及其夫居住。1988年,朱宣强委托代理人起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继承上述在广州南堤二马路的楼房。问:(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P326)(2)广州的房屋应适用何国法律处理?为什么?(P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