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德国

哪些是留学德国的优势?()

A、学费低廉,留学担保金低

B、可以自由进出包括英国在内的各个申根协议国家

C、毕业后有18个月的工作签证

D、大学文凭含金量高

1933年,留学德国专修造纸专业的钱子宁和同学一起筹资在苏州创办了“中元造纸厂”,“八一三”事变后,该厂被迫内迁,历尽艰辛,最后于1939年4月落脚水运条件相对较好的四川宜宾。结合所学知识,以下关于“中元造纸厂”及内迁的解读,不正确的是()

A、该厂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

B、抗战爆发是其内迁的原因

C、使中国工业布局有所改变

D、因交通四通八达选址宜宾

王淦昌是中国物理学家、两弹元勋。1907年5月28日生于江苏省常熟县。192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受学于叶企孙、吴有训。1930年留学德国,入柏林大学,获博士学位。王淦昌的贡献主要在实验物理学方面和理论物理学1960年王淦昌回国以后,参加原子弹的研制并参与领导工作,终于在1964年10月16日成功地爆炸了中国第一颗原子弹。这段文字说明王淦昌()。

A.王淦昌知识渊博

B.王淦昌是爱国主义者

C.王淦昌的主要经历和贡献

D.王淦昌是两弹元勋

宝来车的客户
老张和他的三个朋友都买了宝来车,但他们买宝来车的原因却各不相同。老张买宝来是因为在同档次车里宝来的市场保有量最大,这样宝来以后的维修和保养的费用将会较低。老张的朋友小刘有个3岁的女儿,小刘买宝来车的原因是看中了宝来车的安全性。而小王曾留学德国4年,非常喜欢德国车,所以在众多车中选中了出自大众的宝来。
小李本来不太喜欢宝来,认为宝来车内部空间较小。他本来想买丰田的花冠,但花冠没有现车,而小李急需用车,后来发现宝来随时可以提车,于是就买了一辆。
下列各句中,加点成语的使用恰当的一项是()A:随着十月销量数据的出炉,作为影响汽车厂商一年业绩完成情况的最关键的两个月,“金九银十”的销售大战终于落下帷幕。与往年相比,今年“金九银十”的含金量似乎有所下降,九月车市整体温和增长,十月的表现也不瘟不火。
B:我攀过陡峭的崖壁,历尽艰辛,登上绝顶,放眼望去,天无涯际,顿觉自己渺小,登高自卑之感油然而生。
C:目前,行政体制改革要求政府从全能型政府转变为有限型政府,即要求政府从无所不为转变为有所为、有所不为。
D:是什么力量,使一个农民的儿子取得丰硕的学术成果,成为闻名遐迩、卓尔不群的国学大师又是什么力量,使一个留学德国十载的学者,没沾染上一点洋味而终生保持着一种淳朴的农民气息
题目每四年一届的世界哲学大会在希腊雅典举行。H大学的张教授、马教授和李教授中至少有一人参加了这届国际哲学盛会。已知:Ⅰ.只有向大会组委会提交一篇英文论文并经评审通过的报名者,才能获得组委会发出的会议邀请函。Ⅱ.由于张教授和马教授是同一教研室的同事而且经常合作进行研究,如果张教授前往雅典参加这次大会,那么马教授也肯定会一同参加。Ⅲ.李教授在受聘H大学之前曾留学德国,他向大会组委会提交了一篇用德语撰写的有关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学术论文。根据以上情况,以下哪项一定为真(  )。
A:李教授参加了这届世界哲学大会
B:张教授参加了这届世界哲学大会
C:张教授和马教授均参加了这届世界哲学大会
D:马教授参加了这届世界哲学大会
金某祖上为清朝八旗贵胄,家中有一块祖传清代玉佩。当地恶霸孟某甚是喜爱,多次上门求购,均被金某拒绝。2015年2月1日,孟某手下曹某带着二十名小弟再次来到金某家中,扬言:“三日内不将玉佩卖给孟某,小心金某在某高中上学的女儿”。金某心生恐惧,次日主动以5万元出售给不知情的孟某。2017年3月2日,女儿留学德国,金某再无后顾之忧,于3月1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经查,玉佩实为赝品,市值仅300元,金某对此不知情。孟某此时方知自己购买的玉佩乃赝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孟某不知曹某胁迫金某一事,金某无权请求撤销与孟某的玉佩买卖合同
B.孟某基于金某欺诈为由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C.金某基于受胁迫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权利因超过1年除斥期间而不予支持
D.孟某基于重大误解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权利至2017年6月10日届满

金某祖上为清朝八旗贵胄,家中有一块祖传清代玉佩。当地恶霸孟某甚是喜爱,多次上门求购,均被金某拒绝。2015年2月1日,孟某手下曹某带着二十名小弟再次来到金某家中,扬言:三日内不将玉佩卖给孟某,小心金某在某高中上学的女儿。金某心生恐惧,次日主动以5万元出售给不知情的孟某。2017年3月2日,女儿留学德国,金某再无后顾之忧,于3月1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经查,玉佩实为赝品,市值仅300元,金某对此不知情。孟某此时方知自己购买的玉佩乃赝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因孟某不知曹某胁迫金某一事,金某无权请求撤销与孟某的玉佩买卖合同

B、孟某基于金某欺诈为由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C、金某基于受胁迫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权利因超过1年除斥期间而不予支持

D、孟某基于重大误解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权利至2017年6月10日届满

在我们的课文里,有一则《哈佛的校规》。与哈佛人相似,德国人也被看作是世界上最守规则的人之一。一位留学德国多年的中国学生说,他在德国所到之处,从未看到过一辆闯红灯的车,即使在深夜空寂无声的街头,德国人依旧沿着横行线,看着红绿灯过马路。德国老人喜欢向别人炫耀的是,在他几十年的驾车历史中,违章记录栏内始终是一片空白。
于是有人说,哈佛人是在作秀,人家书交上来了,也改过了,还计较什么;德国人是刻板的,能够趁机过马路为什么不过,浪费时间……
结合本课知识,谈谈你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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