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产值

某开发公司需征收100亩耕地,该块耕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亩产值为1000元,按最高补偿标准,应支付70万元土地补偿费。()

征收100亩耕地,该块耕地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亩产值为1000元,按最低补偿标准应支付()万元的土地补偿费。

A、30

B、60

C、80

D、100

某开发公司需征收10亩耕地,该块耕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亩产值为1000元,按最低补偿标准应支付( )万元土地补偿费。

A、3

B、6

C、7

D、10

征收100亩耕地,该块耕地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亩产值为1000元,按最低补偿标准应支付()万元的土地补偿费。

A.30

B.60

C.80

D.100

[单项选择题]征收100亩耕地,该块耕地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亩产值为1000元,按最低补偿标准应支付()万元的土地补偿费。
A.30
B.60
C.80
D.100

贵州湄潭核桃坝村党支部书记何殿伦,带领全村人民,办成贵州乃至中国首家村级3000多亩连片茶树良种场,亩产值超过3000元,率先达到小康,曾受到中央()、()、()等领导人接见。

[单项选择题]某开发公司需征用100亩耕地,该块耕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亩产值为1000元,按最高补偿标准应支付()万元土地补偿费。
A.30
B.40
C.60
D.70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征收200亩耕地,建设一住宅小区,该块耕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亩产值为800元,按国家规定补偿标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支付()万元土地补偿费。 A:32~90B:90~160C:48~90D:96~160

征用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中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为(  )。

A、每亩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农作物主产品产量×单价+副产品产量×单价)×(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

B、每亩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农作物主产品产量×单价+副产品产值)×(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

C、每亩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年亩产值+副产品产值)×(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

D、每亩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年亩产量+副产品产量×单价)×(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

征用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中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为()。

A

每亩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农作物主产品产量×单价+副产品产量×单价)×(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

B

每亩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农作物主产品产量×单价+副产品产值)×(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

C

每亩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年亩产值+副产品产值)×(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

D

每亩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年亩产量+副产品产量×单价)×(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

某项目生产某种化工产品A,主要技术和设备拟从国外引进。该项目主要设施包括生产主车间,与工艺生产相适应的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以及有关的生产管理、生活福利等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2.3万t产品,该项目拟用3年建成。项目主要生产项目设备拟从国外进口,设备重量680t.离岸价(FOB价)为1200万美元。其他有关费用参数为:国际运费标准为480美元/t;海上运输保险费25.61万元;银行财务费率为0.5%;外贸手续费率为1.5%;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的税率为17%;设备的国内运杂费率为3%;美元汇率为8.31元人民币。进口设备全部需要安装。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情况见表62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042万元,预备费中基本预备费为3749万元.涨价预备费2990.38万元,项目建设期利息为3081万元。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劳动定员240人,年标准工资为1.5万元/人,年福利为工资总额的14%。年其他费用20820万元(其中其他制造费用820万元),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9482万元。年修理费为218万元(建设投资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全部形成无形及其他资产)。年经营成本为50000万元。年营业费用为19123万元,各项流动资金最低周转天数分别为:应收账款45天,现金30天,应付账款60天,原材料、燃料、动力90天,在产品3天,产成品20天。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耕地100亩,征用费为每亩3万元,补偿费计算应按下列数额计算:被征用前第一年平均每亩产值1200元,征用前第二年平均每亩产值1100元,征用前第三年平均每亩产值1000元,该单位人均耕地2.5亩,地上附着物共有树木3000棵,按照20元/棵补偿,青苗补偿按照100元/亩计取。另外,项目需有限期租用土地15000m2。经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0万元。该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600万元,其中450万元构成固定资产,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器具购置费100万元,勘察设计费200万元,专利费100万元,非专利技术费50万元,获得商标权120万元,生产职工培训费50万元,生产线试运转支出35万元,试生产销售款10万元。问题:1.计算主要生产设备价值。2.计算流动资金价值和土地费用价值。3.计算固定资产投资价值。4.计算新增资产价值。
某项目生产某种化工产品A,主要技术和设备拟从国外引进。该项目主要设施包括生产主车间,与工艺生产相适应的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以及有关的生产管理、生活福利等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2.3万吨A产品,该项目拟用3年建成。
项目主要生产项目设备拟从国外进口,设备重量680吨,离岸价(FOB价)为1200万美元。其他有关费用参数为:国际运费标准为480美元/吨;海上运输保险费25.61万元;银行财务费率为0.5%;外贸手续费率为1.5%;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的税率为17%;设备的国内运杂费率为3%;美元汇率为6.16元人民币。进口设备全部需要安装。
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情况如表6-43所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042万元,预备费中基本预备费为3749万元,价差预备费2990.38万元,项目建设期利息为3081万元。[006-007-005-000-9787511421685-image/006-007-005-000-9787511421685-006-063.jpg]
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劳动定员240人,年标准工资为1.5万元/人,年福利为工资总额的14%。年其他费用20820万元(其中其他制造费用820万元),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为9482万元。年修理费为218万元(建设投资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全部形成无形及其他资产)。年经营成本为50000万元,年营业费用为19123万元。各项流动资金最低周转天数分别为:应收账款45d,现金30d,应付账款60d,原材料、燃料、动力90d,在产品3d,产成品20d。
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耕地100亩,征用费为每亩3万元,补偿费计算应按下列数额计算:被征用前第一年平均每亩产值1200元,征用前第二年平均每亩产值1100元,征用前第三年平均每亩产值1000元,该单位人均耕地2.5亩,地上附着物共有树木3000棵,按照20元/棵补偿,青苗补偿按照100元/亩计取。另外,项目需有限期租用土地15000平方米。经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0万元。
该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600万元,其中450万元构成固定资产,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器具购置费100万元,勘察设计费200万元,专利费100万元,非专利技术费50万元,获得商标权120万元,生产职工培训费50万元,报废工程损失50万元,生产线试运转支出35万元,试生产销售款10万元。计算新增资产价值。
某项目生产某种化工产品A,主要技术和设备拟从国外引进。该项目主要设施包括生产主车间,与工艺生产相适应的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以及有关的生产管理、生活福利等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2.3万吨A产品,该项目拟用3年建成。
项目主要生产项目设备拟从国外进口,设备重量680吨,离岸价(FOB价)为1200万美元。其他有关费用参数为:国际运费标准为480美元/吨;海上运输保险费25.61万元;银行财务费率为0.5%;外贸手续费率为1.5%;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的税率为17%;设备的国内运杂费率为3%;美元汇率为6.16元人民币。进口设备全部需要安装。
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情况如表6-43所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042万元,预备费中基本预备费为3749万元,价差预备费2990.38万元,项目建设期利息为3081万元。[006-007-005-000-9787511421685-image/006-007-005-000-9787511421685-006-063.jpg]
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劳动定员240人,年标准工资为1.5万元/人,年福利为工资总额的14%。年其他费用20820万元(其中其他制造费用820万元),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为9482万元。年修理费为218万元(建设投资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全部形成无形及其他资产)。年经营成本为50000万元,年营业费用为19123万元。各项流动资金最低周转天数分别为:应收账款45d,现金30d,应付账款60d,原材料、燃料、动力90d,在产品3d,产成品20d。
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耕地100亩,征用费为每亩3万元,补偿费计算应按下列数额计算:被征用前第一年平均每亩产值1200元,征用前第二年平均每亩产值1100元,征用前第三年平均每亩产值1000元,该单位人均耕地2.5亩,地上附着物共有树木3000棵,按照20元/棵补偿,青苗补偿按照100元/亩计取。另外,项目需有限期租用土地15000平方米。经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0万元。
该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600万元,其中450万元构成固定资产,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器具购置费100万元,勘察设计费200万元,专利费100万元,非专利技术费50万元,获得商标权120万元,生产职工培训费50万元,报废工程损失50万元,生产线试运转支出35万元,试生产销售款10万元。计算固定资产投资价值。

某工业区土地开发完成后需要通过评估确定出让土地的底价。该开发区土地开发程度已达到"五通~平"(通路、通水、通信、通电、通排水,场地平整),可供出让的土地面积占开发区总土地面积的80%,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下面是估价调查所获得的其他资料:征地补偿资料:该开发区周边地区近3年农作物的年平均亩产值为2000元,根据当地规定,征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取法律规定的最高值,青苗及地上物补偿费按当地农作物一年的产值计算。征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征地管理费,按照征地费总额的4%征收;耕地占用税,按5元/m2征收;耕地开垦费,按10元/m2计收。土地开发成本及费用:开发区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的开发费平均为90元/m2。假定土地开发周期为1.5年,开发费在开发周期内均匀投入;开发的投资回报率为15%,年贷款利率为8%,土地还原率为6%,50年期工业用地土地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比率为120%,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土地单价。根据题意,估价对象为新开发土地,且已给定征地成本、土地开发费用等资料,适宜选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金寨县地处于鄂、像、皖三省结合部,是安徽省西部的边缘山区,集老区、库区、山区于一体。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山场面积426万亩,占总面积的80%。全县现辖28个乡镇,424个行政村,总人口61.4万人。“八山半水半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正是全县的地理特征。特殊的县情和历史的原因,导致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人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少,土地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低,商品经济不发达,使金寨经济发展落后和人民生活贫困,收入水平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基本生活需求。特别是梅山、响洪甸两库周围和高寨山区的28万人,生活更艰难,具体有“八大”难,即吃粮难、饮水难、交通难、入学难、就医难、用电难、生产难、生活难。1994年人均收入达到772元,但仍有12万人生活仍很艰难,为温饱而劳作。自1983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扶贫的贫困县之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中国民间国际组织合作促进会对金寨县早日摆脱贫困,开发山区经济给予积极帮助。从1990年至1995年,金寨县得到了德国米泽瑞组织、澳门天主教福利会援助资金2551043,地方配套资金1899500元,安排了6个项目。其中发展生产型项目4个,即面冲乡茶叶项目,燕子河乡(镇)妇女抽纱项目,汤山丝毯厂项目,花石乡牛羊养殖项目,投入资金共计3146373.5元,其中外援资金1777873.5元,地方配套资金1368500;卫生公益事业项目2个,即面冲乡饮水项目,长岭乡卫生院项目,投入资金1304169.9元,其中外援资金占773169.9元,地方配套投入531000元。在援助项目带动下,全县已形成了茶叶生产和牛羊养殖两大支柱产业,产值、效益已占全县开发性农业的半壁河山。全县丝毯厂已发展到6家,从业妇女1400人,平均月收入在300元左右;燕子河地区抽纱妇女增加到4100余人,年产值近650万元,大大提高了妇女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如面冲茶叶协会女会员霍前凤采用了大栩培植茶叶新技术,茶叶年亩产值都在15000元以上,成了全县有名的致富带头人。公益事业项目的实施,也为金寨县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促进和示范作用,如邻村村民看到了大岗村的居民饮上了清洁的卫生水,纷纷以此为榜样,选点挖井建水塔,铺管送水到万家,解决了灌溉与饮水问题。目前已建成水塔两处。长岭乡卫生院项目不仅解决了本乡农民看病难问题,而且为相邻二省三县五个乡镇的部分病人提供了医疗方便。通过以上案例,你如何认识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公益性方面与政府某些机能有替代性?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2.第一题、第二题、第五题,所有考生都必须作答。

第三题仅限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第四题仅限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3.请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二、给定资料

材料一

2006年的春节刚过,南方某市近郊的人和乡,农民李发根站在几年前还生长着绿油油的麦苗如今却是满目荒凉的地头前,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修了京珠高速公路后,他这块地的收成就一年不如一年了?

在这个乡,许多农民和李发根一样,都对征地及征地留下的后遗症不满。据记者了解,1999年京珠高速建设时通过人和乡的几个村,共占用农民耕地四百多亩。

“京珠高速公路的修建占用农民的土地,一亩地一次性给农民补偿6700元,太廉价了。据说从省里拨出的是每亩地9100元,我们到现在也搞不清剩下的2400元飘到哪去了。”李发根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抱怨说。

“如果是现在,别说是6000多元补偿,16000元我们也很难接受。”李发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是租用土地,年租金按1000元计算,租用6年,农民就可以得到6000元。但买断就不一样,即便是一次性给了16000元,农民却永远失去了这块土地,这意味着今后的生活没了依靠。李发根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相比一次性买断,农民更乐意把土地出租。

更让当地农民始料不及的是,被征的虽是400多亩地,但未被征的耕地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据悉,1999年在修京珠高速公路的涵洞时,由于要达到涵洞要求的3米多的高度,不得不把地平面的地挖得低一些,但是由于排水设备跟不上,涵洞内常年积水,给农民的耕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现在的农民在占地问题上还没有自主权,政府说要占用哪块土地,就强行占用。虽然有土地规划,但还是很难按照土地规划走,农民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人和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乡干部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其实在全国城市近郊的农村,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国土资源部一位部门负责人证实,“一些地方在征地工作中的确存在补偿低等诸多问题。”

材料二

征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并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专家认为,涉及征占土地问题的迅速增加,与现行征地制度中存在一些弊端有关。这些弊端包括:

首先,对政府的征地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目前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认为,由于“公共利益"的范围缺乏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不仅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文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等方面大规模征用农民耕地,而且征用农民土地进行招商引资,用于开发区、房地产等商业性项目建设。

据统计,全国各类开发区累计数量最高曾达到6000多家,占用耕地超过了建国以来城市建设用地的总和;截止到2003年底的保守估计,全国已建高尔夫球场176座,只有1座高尔夫球场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目前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大学城超过50多个,大多数是异地新建,因此几乎全部是通过挤占耕地而建设的,其中占地最少的也在10平方公里以上,多者可达到50平方公里。

中国目前耕地面积只有18.37亿亩,若按每年1000万亩的速度递减,2年内将突破自给自足的警戒线。

其次,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过低,执行中随意性较大,造成大量“三无农民”。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高限产值的为16倍,最高不超过30倍,按亩产值1000元测算,补助费最高为3万元/亩。即使采用最高补偿,也往往不足以完全补偿农民失地后创业、安置工作的费用,而各地政府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就低不就高,许多农民实际得到的补偿远没有达到30倍。

目前多数地方政府的安置是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由于农民自身条件有限,缺乏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失去土地后,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的困境,造成生活无出路。在这种情况下,失地农民就成了“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分”的三无游民。据了解,国土资源部曾对京珠、京福高速等12个国家重点项目进行调查,发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一般只占工程总投资的3%至5%,最低的竞只占0.8%,最高也只占12.2%。相反,政府在征地过程中通过收取各种税费倒是收获颇丰——据对上海、杭州、合肥、哈尔滨、南宁等城市调查,政府各种税费占项目用地成本的60%以上,而征地补偿安置费只占30%至40%。

三是土地征用和出让孳生腐败温床。由于土地征用和分配领域行政权力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征地成本与土地出让,特别是土地划拨与土地招标之间巨大的价差,使设租寻租成为可能。据土地专家保守的估算,全国每年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至少在100亿元以上。土地的征用和出让,已经成为腐败温床之一。

材料三

《中国经济周刊》: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如何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有关课题报告指出,在当前困扰中国的七大社会问题中,“农民失地引起的社会矛盾加剧”排在首位。当前的征地制度存在哪些制度缺陷?

刘守英(中国土地政策改革课题组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造成政府与民争利,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垄断供地。中国的建设用地供应,分为存量和增量两部分。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供应,即所谓“一级市场”。在“一级市场”上,政府很容易利用行政权力,对这类土地实现供应垄断。二是“土地储备中心”功能异化。政府通过储备土地,成为土地的直接经营者。三是形成“土地财政”。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

材料四

“最终还要提出来将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本身的改革。”2月22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以这种方式提到了征地制度的改革。

陈锡文此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有关情况,征地问题的提出,源于香港凤凰卫视记者的提问:目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国家将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农民权益以及失地农民的补偿。

陈锡文表示,目前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每年从农民手中征用近20万公顷土地,征用农民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确实是当前引起农村某些地方不稳定的一个因素。”他随后详细解释了“矛盾”的内容,包括耕地减少和国家粮食安全问题,以及对被征地农民经济补偿和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问题。

对于解决矛盾的途径,陈锡文提出通过提高对农民失地的补偿标准,对失地农民力口7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以及把失地农民纳入当地城镇的社保体系等途径。在这里他强调,农民征地问题的解决最终要提出来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本身的改革。

目前我国的征地制度主要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各地出台的行政法规政策。执行多年以来,制度中的弊病明显。从2004年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正起,对传统征地制度改革的脚步开始加快。

在2004年《宪法》中对涉及征地的条款进行修正后,当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而后,国土资源部在第二年8月发出了《关于开展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力争在今年底完成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及公布工作,届时,征地补偿依据将从“前三年主要农产品的平均产值或产量”向“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发生转变。

材料五

但也有声音认为,此项改革还远远算不上是基本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补偿,因为在土地市场未建立的前提下,这样的补偿依然不能体现土地使用权的真实价值。另外,补偿款因为通过行政渠道被层层截留.结果农民只有少部分拿到,甚至拿不到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承担着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资料及社会保障的双重职能,对农村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及全社会的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各地因土地引起的纠纷接连发生。

三、作答要求

根据给定材料的内容,概括所给资料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全面,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超过200字。

(三十三)  【给定资料】  1.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西北的北焦村,是市二环路内45个城中村之一,1200多户、3000多人,一些外地人在村里租房做生意,多数村民靠收房租生活。  1968年2月,河北省省会从保定迁至石家庄,市区迅猛扩张,近郊土地被征用的速度急剧加快。“修铁路,盖生活区,建机关、厂矿、医院、学校,都在征地。”71岁的原村支书陈某说,当时土地被征用后,政府不给钱,但1亩地拨2~3个名额给村民,身份由农民转为工人。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征地越来越多。省政府的外贸、内贸、轻工业和化工等七个厅局级机关先后来到北焦村扎寨。村中布满机关宿舍。北焦村因此号称“七局宿舍”。  1975年,陈某还是生产大队长,他记得从70年代开始国家征地有了补贴。这些补贴主要归生产大队,用于发展集体企业,村民进企业做工,北焦村靠土地补贴盖起了旅馆、商店,办起了塑料厂、鞋厂等20多家企业。  当时,国家规定土地按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来补偿,补偿费分为土地补贴、劳动力补贴和青苗补贴三种。1971年,1亩地补贴240元;到1976年,每年1亩补贴1000元。陈某说,补贴增加是因为村民改种粮食为种蔬菜,土地产值增加了。  1986年陈某卸任时,北焦村还剩下三四百亩地。之后,北焦村剩余农地陆续被征用,目前只有30多亩自留地,供村民种点菜,但多半荒草丛生。  据《财经时报》2004年报道,中国过去10年间转让土地达1亿亩。《中国改革》杂志2004年引用一项调查表明,被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而农民仅占5%~10%。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性土地征用政策,低价征地,高价出售,从中获得巨额土地资本增值收益,同时,城市化进程又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被媒体大力地宣传。在商业利益和政治资本的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城郊农民大量失地,而不法之徒也由此以权力寻租的方式获取暴利。  从北焦村乘车行驶不到半小时,可到达西营村。西营村处在石家庄市城市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原来这里工厂不让进,企业也不让进。但2002年8月经省里特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准备在石家庄市北郊征用土地建新校区。  西营村村委会主任杨某说,当时为了争夺学校进村,其他村都相互压价,贱卖土地。最后,学院倾向于在西营村征地920亩。2003年西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决定对学院征地一事进行民意测验,89%的村民同意征地,11%的村民不同意征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据此成立谈判小组,与学院正式谈判。双方达成的结果是,学院为每亩地支付征地补偿费7万元,还有其他补偿。  但在2004年4月一份集体上访的资料上,至少有360多名村民签字画押反对上述征地方案。西营村现有村民2000人左右,反对者占18%以上。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也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该建设被确定为河北省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3月,省国土资源厅和石家庄市政府同意该项目开始工程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但为平整土地,学院和村委会跟村民多次发生冲突。结果是,学院派施工人员用履带拖拉机将土地推平,村委会派人把耕地下面用来灌溉的地下水道挖断,致使大部分耕地闲置至今。学院原定2004年9月新生入住新校区,而到了11月,还未破土动工。  眼瞅着十几亩的果树一棵一棵干死,村民高某很心疼。他说:“100多亩蔬菜大棚,菜秧都长出一寸了,他们说拆就拆。”村民傅某说,一家5口共有5亩地,其中2.7亩被征用。他说,2.7亩地若种小麦和玉米,年收入有两千来元,种蔬菜年收入也有两三千元。5亩地一年收入一万来元,勉强够全家一年的开销。他说,家里的粮食,两个小孩上学,日常花费,都是从地里出。村里一个企业也没有,我们都指着土地吃饭。一想到所得补偿也不够几年花销的,我就发愁今后的生活没有着落。  据村委会主任杨某介绍,到10月,学院仅付款2350万元,只占总额的三分之一多。其中,2000万元平均分给2000多个村民,每人1万元,剩下300万元先由村委会保管。杨说,等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公告,征地款才能全部到账,到账后也将全部分给村民。现在村里欠每个村民2万元。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按照这个标准的最高倍数乘以2000元的亩产值,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获得土地补偿费2万元,安置补偿费1.2万元,总计3.2万元。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则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可获得6万元补偿费。  如此计算,政法职业学院向西营村支付征地补偿费每亩7万元,似乎村民已经占了便宜。2003年4月,石家庄市政府公布了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将商业用地分为八级,一级每平方米为4723元,折合每亩94万多元;8级每平方米为497元,折合每亩9.9万多元。这意味着,西营村被征用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比用于商业开发,每亩最低少2.9万元,最高少87万元。西营村部分村民一直想按照商业用地的市场价出让土地。但政法职业学院建新校区不属于商业用途,村民的愿望在现行法律和法规中找不到依据。事实上,村民没有权利为自己的土地定价。  西营村的情形在中国农村非常普遍。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提供的数据,从1990年到2002年,全国占用耕地4736万亩用于非农建设,今后每年非农建设用地仍需要250万~300万亩。这些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那里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每占用一亩耕地就会造成1.4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年来至少有6630万农民失去了土地。  专家认为,由于征地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不足以创业,政府又没有为他们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流民。而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动荡,流民都成为隐患。  2.北焦村的土地所剩无几,村办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也相继破产。从2000年起,北焦村就陆续有村民上访,开始六七人,到现在已有几百人集体上访,累计上访1000多人次。在石家庄长安区南高营镇西古城村,有关部门为搞土地开发,造成380亩耕地、菜地无法耕种,至今垃圾成堆,杂草丛生,已闲置了四年。村民上访无效后,自发组织起来,在耕种地旁搭了间瓦房,日夜轮流看守,反对圈占。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但大量营利性商业项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用土地,从而引发农民的群体性上访和干群冲突。  调查显示,农村土地纠纷已经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的焦点,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一家长期研究农村问题的学术机构收集到2004年以来发生的130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其中87起因土地问题引发,造成数百名农民受伤,3人死亡。专家认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土地又涉及巨额的经济利益,这就决定了土地争议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的特征。  某研究农村经济问题的专家提出,农村城市化进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解散,农民以独立的家庭个体进入城市经商、打工,但前提是必须实现公平分配。另一种是保留原有的农村社区组织,并对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进行彻底改造,以适应城市化的进程。  2004年10月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该《决定》对农民最关注的征地补偿作了新承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意味着各级政府要将土地出让金部分转移给被征地的农民。  部分媒体称这个决定是“土地新政”,并给予较高评价。但部分上访农民则有更高的期待。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霞阳村的许某说,村里的3000多亩地都被征光了,他希望中央政府真正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政府要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不要与农民争利,更不能把农民的土地抢走给开发商,他期望征地制度改革能让农民拿自己的土地直接进入市场交易。有专家倾向于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把土地转让市场区分为两大类进行交易,以保障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这位专家还指出,目前存在两级市场,政府对一级市场具有垄断权,土地交易先由国家或集体收回,再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转让,这导致转让利益分配严重不均。  【问题】  根据“给定资料1”和“给定资料2”的内容,整理一份供有关负责同志参阅的资料。  要求:概述全面,观点鲜明,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超过500字。

注意事项

一、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做大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第一题、第二题、第五题,所有考生都必须作答。

第三题仅限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第四题仅限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未按上述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三、清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

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为之作答的,不得分。

四、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将是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给定资料

1、河北省会石家庄市西北的北焦村,是市二环路内45个城中村之一,1200多户、3000多人,一些外地人在村里租房做生意,多数村民靠收房租生活。

1968年2月。河北省会从保定迁至石家庄,失去迅猛扩张,近郊土地被征用的速度急剧加快,修铁路,该生活区,建机关,猖狂,医院,学校。都在征地。71岁的原村支书陈某说:当地土地征用,政府不给钱,但一亩地拔2-3个民名额给村民身份由农民转为工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征地越来越多。省政府的外贸、内贸、轻工业和化工等七个厅局级机关先后来到北焦村扎寨。村中布满机关宿舍。北焦村因此号称七局宿舍。

1975年,陈某还是生产大队长,他记得70年代开始国家征地油料补贴。这些补贴主要归生产大队,用于发展集体企业,村民进企业坐丁,北焦村靠土地补贴该岂料旅馆、商店,办起了塑料厂、鞋厂等20多家企业。

当时国家规定土地按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来补偿,补偿分为土地补贴,劳动力补贴和青苗补贴三种,1971年,1亩地补贴240元;1976年,每年1亩补贴1000元。陈某说,补贴增加是因为村民改种粮食为种蔬菜,土地产值增加了。

1986年陈卸任时,北焦村还剩下三四目的。之后,北焦村剩余农地陆续征用,目前只有30多亩自留地,供村民终点菜,但多半荒草丛生。

《财经时报》2004年报道,中国过去10年间转眼让土地达一亿亩。《中国改革》杂志2004年引用一项条查表明。被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40%-50%,村级组织25%-30%。农民仅占5%-10%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性土地征用政策。被媒体大力地宣传。在商业利益和政府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城郊农民大量失地,而不法之徒也由此以权力寻租的方式。

从北焦村乘车行驶不到半小时,可到达西营村。西营村处在石家庄市城市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工厂不让进,企业也不让进。但2002年8月经省里特批河北政法职业薛原准备在石家庄市北郊征用土地新建校区。

西营村村委会主任杨某说,当时为了争夺学校进村,其他村都相互压价,贱卖土地。最后,学员倾向于在西营村征地920亩。2003年西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决定对学院争第一是进行民意测验,89%的村民同意征地,11%的村民不同意征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据此成立谈判小组,与学院正式谈判。双方达成的结果时,学院为每亩地支付征地补偿费7万元,还有其他补偿。

但在2004年4月一份集体上访的材料上,至少有360多名村民签字画押反对上述征地方案。西营村现有村民2000人左右,反对者占18%以上。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又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也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该建设被确定为河北省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3月,省国土资源厅和石家庄市政府同意该项目进行工程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但为平整土地,学院和村委会跟村民多次发生冲突。结果时,学院派施工人员用履带拖拉机将土地推平,村委会派人把耕地下面用来灌溉的地下水道挖断,致使大部分耕地闲置至今。学院原定2004年9月新生入住新校区,而到了11月,还为破土动工。

眼球着是几亩的果树一颗一颗干死,村民高某很心疼。100多亩蔬菜大棚,菜秧都长出一寸了,他们说拆就拆。村民傅某说,一家5口共有5亩地,其中2.7亩被征用。他说,2.7亩地若种小麦和玉米,年收入由两千来元,种蔬菜年收入也有两三千元。5亩地一年收入一万来元,勉强够全家一年的开销。他说,家里的粮食,两个小孩上学,日常花费,都是从地里处。村里的一个企业也没着落。

据村委会主任杨某介绍,到10月,学院仅付款2350万元,只占总额的三分之一多。其中,2000万元平均分给2000多个村民,每人1万元,剩下300万元先由村委会保管。杨说,等省国土厅发布公告,征地款才能全部到帐,到帐后也将全部分给村民。现在村里欠每个村民2万元。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按照这个标准的最高倍数乘以2000元的亩产值,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获得土地补偿费2万元,安置补偿费1.2万元,总计3.2万元。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是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则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可获得6万元补偿费。

如此计算,政法职业技术学院向西营村支付征地补偿费每亩7万元,似乎村民已经占了便宜。2003年4月,石家庄市政府公布了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将商业用地分为八集,以及每平方米为4723元,折合每亩94万多元;8级每平方米为497元,折合每亩9.9万多元。这意味着,西营村被征用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比用于商业开发,每亩最低少2.9万元,最高少87万元。西营村部分村民一直想按照商业用地的市场价出让土地。但政法职业学院建新校区不属于商业用途,村民的愿望在现行法律和法规中找不到依据。事实上,村民没有权利为自己的土地定价。

西营村的情形在中国农村非常普遍。据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提供的数据,从1990年到2002年,全国占用耕地4736万亩用于非农建设,今后每年非农建设用地仍需要250万-300万亩。这些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那里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每占用一亩耕地就会造成1.4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年来至少有6630万农民失去了土地。

专家认为,由于征地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不足以创业,政府又没有为他们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流民。而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动荡,流民都成为隐患。

2、北焦村的土地所剩无几,村办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也相继破产。从2000年起,北焦村就陆续有村民上访,开始六七人,到现在已有几百人集体上访,累计上访1000多人次。石家庄长安区南高营镇西古城村,有关部门为搞土地开发,造成380亩耕地、菜地无法耕种,至今垃圾成堆,杂草丛生,已闲置了四年。村民上访无效后,自发组织起来,在耕种地旁搭了间瓦房,日夜轮流看守,反对圈占。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但大量营利性商业项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用土地,从而引发农民的群体性上访和干群冲突。调查显示,农村土地纠纷已经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的焦点,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一家长期研究农村问题的学术机构收集到2004年来发生的130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其中87起因土地问题印发,造成数百农民受伤,3人死亡。专家认为,土地是农民生存保障,土地涉及巨额的经济利益,这就决定了土地争议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的特征。

某研究农村经济问题的专家提出,农村城市化进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解散,农民以独立的家庭文字个体进入城市经商、打工,但前提是必须实现公平分配,另一种保留原有的农村社区组织,并对产权制度和组织形成进行彻底改造,以适应城市化的进程。2004年10月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该《决定》对农民最关注的征地补偿作了新承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意味着各级政府要将土地出让金部分转移给被征地的农民。

部分媒体称这个决定是土地新政,并给予较高评价。但部分上访农民则有更高的期待。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霞阳村的许说,村里的3000多亩地都被征光了,他希望中央政府真正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政府要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不要与农民争利,更不能把农民的土地抢走给开发商,他期望征地制度改革能让农民拿自己的土地直接进入市场交易,有的专家,倾向于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把土地转让市场区分为两大类进行交易,以保障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这位专家还指出,目前存在两级市场,政府对一级市场具有垄断权,土地交易先由国家或集体收回,再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转,这导致转让利益分配严重不均。

3、以占江苏不足4.7%的面积,承载了江苏6.2%的人口,产出了占江苏14.8%的经

题目”给定材料:

材料1:河北省会石家庄市西北的北焦村,是市二环路内45个城中村之一,1200多户、3000多人,一些外地人在村里租房做生意,多数村民靠收房租生活。1968年2月,河北省会从保定迁至石家庄,市区迅猛扩张,近郊土地被征用的速度急剧加快。“修铁路,盖生活区,建机关、厂矿、医院、学校,都在征地。”71岁的原村支书陈某说,当时土地被征用后,政府不给钱,但1亩地拨2~3个名额给村民,身份由农民转为工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征地越来越多。省政府的外贸、内贸、轻工业和化工等七个厅局级机关先后来到北焦村扎寨。村中布满机关宿舍。北焦村因此号称“七局宿舍”。1975年,陈某还是生产大队长,他记得从70年代开始国家征地有了补贴。这些补贴主要归生产大队,用于发展集体企业,村民进企业做工,北焦村靠土地补贴盖起了旅馆、商店,办起了塑料厂、鞋厂等20多家企业。当时,国家规定土地按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来补偿,补偿费分为土地补贴、劳动力补贴和青苗补贴三种。1971年,1亩地补贴240元;到1976年,每年1亩补贴1000元。陈某说,补贴增加是因为村民改种粮食为种蔬菜,土地产值增加了。1986年陈卸任时,北焦村还剩下三四百亩地。之后,北焦村剩余农地陆续被征用,目前只有30多亩自留地,供村民种点菜,但多半荒草丛生。据《财经时报》2004年报道,中国过去10年间转让土地达1亿亩。《中国改革》杂志2004年引用一项调查表明,被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而农民仅占5%~10%。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性土地征用政策,低价征地,高价出售,从中获得巨额土地资本增值收益,同时,城市化进程又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被媒体大力地宣传。在商业利益和政治资本的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城郊农民大量失地,而不法之徒也由此以权力寻租的方式获取暴利。从北焦村乘车行驶不到半小时,可到达西营村。西营村处在石家庄市城市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原来这里工厂不让进,企业也不让进。但2002年8月经省里特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准备在石家庄市北郊征用土地建新校区。西营村村委会主任杨某说,当时为了争夺学校进村,其他村都相互压价,贱卖土地。最后,学院倾向于在西营村征地920亩。2003年西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决定对学院征地一事进行民意测验,89%的村民同意征地,11%的村民不同意征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据此成立谈判小组,与学院正式谈判。双方达成的结果是,学院为每亩地支付征地补偿费7万元,还有其他补偿。但在2004年4月一份集体上访的材料上,至少有360多名村民签字画押反对上述征地方案。西营村现有村民2000人左右,反对者占18%以上。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也应当召集村民会议。该建设被确定为河北省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3月,省国土资源厅和石家庄市政府同意该项目开始工程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但为平整土地,学院和村委会跟村民多次发生冲突。结果是,学院派施工人员用履带拖拉机将土地推平,村委会派人把耕地下面用来灌溉的地下水道挖断,致使大部分耕地闲置至今。学院原定2004年9月新生入住新校区,而到了11月,还未破土动工。眼瞅着十几亩的果树一棵一棵干死,村民高某很心疼。他说:“100多亩蔬菜大棚,菜秧都长出一寸了,他们说拆就拆。”村民傅某说,一家5口共有5亩地,其中2.7亩被征用。他说,2.7亩地若种小麦和玉米,年收入有两千来元,种蔬菜年收入也有两三千元。5亩地一年收入一万来元,勉强够全家一年的开销。他说,家里的粮食,两个小孩上学,日常花费,都是从地里出。村里一个企业也没有,我们都指着土地吃饭。一想到所得补偿也不够几年花销的,我就发愁今后的生活没有着落。据村委会主任杨某介绍,到10月,学院仅付款2350万元,只占总额的三分之一多。其中,2000万元平均分给2000多个村民,每人1万元,剩下300万元先由村委会保管。杨说,等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公告,征地款才能全部到账,到账后也将全部分给村民。现在村里欠每个村民2万元。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按照这个标准的最高倍数乘以2000元的亩产值,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获得土地补偿费2万元,安置补偿费1.2万元,总计3.2万元。《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则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可获得6万元补偿费。如此计算,政法职业学院向西营村支付征地补偿费每亩7万元,似乎村民已经占了便宜。2003年4月,石家庄市政府公布了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将商业用地分为八级,一级每平方米为4723元,折合每亩94万多元;8级每平方米为497元,折合每亩9.9万多元。这意味着,西营村被征用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比用于商业开发,每亩最低少2.9万元,最高少87万元。西营村部分村民一直想按照商业用地的市场价出让土地。但政法职业学院建新校区不属于商业用途,村民的愿望在现行法律和法规中找不到依据。事实上,村民没有权力为自己的土地定价。西营村的情形在中国农村非常普遍。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提供的数据,从1990年到2002年,全国占用耕地4736万亩用于非农建设,今后每年非农建设用地仍需要250万~300万亩。这些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那里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每占用一亩耕地就会造成1.4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年来至少有6630万农民失去了土地。专家认为,由于征地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不足以创业,政府又没有为他们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流民。而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动荡,流民都成为隐患。材料2:北焦村的土地所剩无几,村办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也相继破产。从2000年起,北焦村就陆续有村民上访,开始六七人,到现在已有几百人集体上访,累计上访1000多人次。在石家庄长安区南高营镇西古城村,有关部门为搞土地开发,造成380亩耕地、菜地无法耕种,至今垃圾成堆,杂草丛生,已闲置了四年。村民上访无效后,自发组织起来,在耕种地旁搭了间瓦房,日夜轮流看守,反对圈占。《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但大量营利性商业项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用土地,从而引发农民的群体性上访和干群冲突。调查显示,农村土地纠纷已经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的焦点,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一家长期研究农村问题的学术机构收集到2004年以来发生的130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其中87起因土地问题引发,造成数百名农民受伤,3人死亡。专家认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土地又涉及巨额的经济利益,这就决定了土地争议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的特征。某研究农村经济问题的专家提出,农村城市化进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解散,农民以独立的家庭个体进入城市经商、打工,但前提是必须实现公平分配。另一种是保留原有的农村社区组织,并对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进行彻底改造,以适应城市化的进程。2004年10月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该《决定》对农民最关注的征地补偿作了新承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意味着各级政府要将土地出让金部分转移给被征地的农民。部分媒体称这个决定是“土地新政”,并给予较高评价。但部分上访农民则有更高的期待。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霞阳村的许某说,村里的3000多亩地都被征光了,他希望中央政府真正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政府要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不要与农民争利,更不能把农民的土地抢走给开发商,他期望征地制度改革能让农民拿自己的土地直接进入市场交易。有专家倾向于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把土地转让市场区分为两大类进行交易,以保障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这位专家还指出,目前存在两级市场,政府对一级市场具有垄断权,土地交易先由国家或集体收回,再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转让,这导致转让利益分配严重不均。材料3:以占江苏不足4.7%的面积,承载了江苏6.2%的人口,产出了占江苏14.8%的经济总量,以保护土地资源来保障发展,以保障经济发展促进资源保护,成为写在无锡大地上的辩证法,据统计,江苏全省GDP每增一个百分点,用地量为2.4万亩。2003年,无锡GDP实现1901.22亿元,增幅达15.4%,而用地增加仅15.6万亩,土地资源消耗量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在无锡4787.6平方公里的总面积中,山丘与水域占47.7%,人均耕地仅0.55亩,为江苏地级市中最少的城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无锡对土地的需求量很大。无锡市政府

二、给定资料

1、河北省会石家庄市西北的北焦村,是市二环路内45个城中村之一,1200多户、3000多人,一些外地人在村里租房做生意,多说村民靠收房租生活。

1968年2月。河北省会从保定迁至石家庄,失去迅猛扩张,近郊土地被征用的速度急剧加快,修铁路,该生活区,建机关,猖狂,医院,学校。都在征地。71岁的原村支书陈某说:当地土地征用,政府不给钱,但一亩地拔2—3个民名额给村民身份由农民转为工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征地越来越多。省政府的外贸、内贸、轻工业和化工等七个厅局级机关先后来到北焦村扎寨。村中布满机关宿舍。北焦村因此号称七局宿舍。

1975年,陈某还是生产大队长,他记得70年代开始国家征地油料补贴。这些补贴主要归生产大队,用于发展集体企业,村民进企业坐丁,北焦村靠土地补贴该岂料旅馆、商店,办起了塑料厂、鞋厂等20多家企业。当时国家规定土地按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来补偿,补偿分为土地补贴,劳动力补贴和青苗补贴三种,1971年,1亩地补贴240元;

1976年,每年1亩补贴1000元。陈某说,补贴增加是因为村民改种粮食为种蔬菜,土地产值增加了。

1986年陈卸任时,北焦村还剩下三四目的。之后,北焦村剩余农地陆续征用,目前只有30多亩自留地,供村民终点菜,但多半荒草丛生。

《财经时报》2004年报道,中国过去10年间转眼让土地达一亿亩。《中国改革》杂志2004年引用一项条查表明。被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40%—50%,村级组织25%—30%。农民仅占5%—10%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性土地征用政策。被媒体大力地宣传。在商业利益和政府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城郊农民大量失地,而不法之徒也由此以权力寻租的方式。

从北焦村乘车行驶不到半小时,可到达西营村。西营村处在石家庄市城市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工厂不让进,企业也不让进。但2002年8月经省里特批河北政法职业薛原准备在石家庄市北郊征用土地新建校区。

西营村村委会主任杨某说,当时为了争夺学校进村,其他村都相互压价,贱卖土地。最后,学员倾向于在西营村征地920亩。2003年西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决定对学院争第一是进行民意测验,89%的村民同意征地,11%的村民不同意征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据此成立谈判小组,与学院正式谈判。双方达成的结果时,学院为每亩地支付征地补偿费7万元,还有其他补偿。

但在2004年4月一份集体上访的材料上,至少有360多名村民签字画押反对上述征地方案。西营村现有村民2000人左右,反对者占18%以上。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又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也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该建设被确定为河北省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3月,省国土资源厅和石家庄市政府同意该项目进行工程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但为平整土地,学院和村委会跟村民多次发生冲突。结果时,学院派施工人员用履带拖拉机将土地推平,村委会派人把耕地下面用来灌溉的地下水道挖断,致使大部分耕地闲置至今。学院原定2004年9月新生入住新校区,而到了11月,还为破土动工。

眼球着是几亩的果树一颗一颗干死,村民高某很心疼。100多亩蔬菜大棚,菜秧都长出一寸了,他们说拆就拆。村民傅某说,一家5口共有5亩地,其中2.7亩被征用。他说,2.7亩地若种小麦和玉米,年收入由两千来元,种蔬菜年收入也有两三千元。5亩地一年收入一万来元,勉强够全家一年的开销。他说,家里的粮食,两个小孩上学,日常花费,都是从地里处。村里的一个企业也没着落。

据村委会主任杨某介绍,到10月,学院仅付款2350万元,只占总额的三分之一多。其中,2000万元平均分给2000多个村民,每人1万元,剩下300万元先由村委会保管。杨说,等省国土厅发布公告,征地款才能全部到帐,到帐后也将全部分给村民。现在村里欠每个村民2万元。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按照这个标准的最高倍数乘以2000元的亩产值,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获得土地补偿费2万元,安置补偿费1.2万元,总计3.2万元。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是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则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可获得6万元补偿费。

如此计算,政法职业技术学院向西营村支付征地补偿费每亩7万元,似乎村民已经占了便宜。2003年4月,石家庄市政府公布了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将商业用地分为八集,以及每平方米为4723元,折合每亩94万多元;8级每平方米为497元,折合每亩9.9万多元。这意味着,西营村被征用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比用于商业开发,每亩最低少2.9万元,最高少87万元。西营村部分村民一直想按照商业用地的市场价出让土地。但政法职业学院建新校区不属于商业用途,村民的愿望在现行法律和法规中找不到依据。事实上,村民没有权利为自己的土地定价。

西营村的情形在中国农村非常普遍。据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提供的数据,从1990年到2002年,全国占用耕地4736万亩用于非农建设,今后每年非农建设用地仍需要250万-300万亩。这些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那里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每占用一亩耕地就会造成1.4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年来至少有6630万农民失去了土地。

专家认为,由于征地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不足以创业,政府又没有为他们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流民。而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动荡,流民都成为隐患。

2、北焦村的土地所剩无几,村办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也相继破产。从2000年起,北焦村就陆续有村民上访,开始六七人,到现在已有几百人集体上访,累计上访1000多人次。石家庄长安区南高营镇西古城村,有关部门为搞土地开发,造成380亩耕地、菜地无法耕种,至今垃圾成堆,杂草丛生,已闲置了四年。村民上访无效后,自发组织起来,在耕种地旁搭了间瓦房,日夜轮流看守,反对圈占。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但大量营利性商业项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用土地,从而引发农民的群体性上访和干群冲突。调查显示,农村土地纠纷已经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的焦点,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一家长期研究农村问题的学术机构收集到2004年来发生的130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其中87起因土地问题印发,造成数百农民受伤,3人死亡。专家认为,土地是农民生存保障,土地涉及巨额的经济利益,这就决定了土地争议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的特征。

某研究农村经济问题的专家提出,农村城市化进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解散,农民以独立的家庭文字个体进入城市经商、打工,但前提是必须实现公平分配,另一种保留原有的农村社区组织,并对产权制度和组织形成进行彻底改造,以适应城市化的进程。

2004年10月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该《决定》对农民最关注的征地补偿作了新承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意味着各级政府要将土地出让金部分转移给被征地的农民。

部分媒体称这个决定是“土地新政”,并给予较高评价。但部分上访农民则有更高的期待。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霞阳村的许说,村里的3000多亩地都被征光了,他希望中央政府真正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政府要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不要与农民争利,更不能把农民的土地抢走给开发商,他期望征地制度改革能让农民拿自己的土地直接进入市场交易,有的专家,倾向于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把土地转让市场区分为两大类进行交易,以保障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这位专家还指出,目前存在两级市场,政府对一级市场具有垄断权,土地交易先由国家或集体收回,再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转,这导致转让利益分配严重不均。

3、以占江苏不足4.7%的面积,承载了江苏6.2%的人口,产出了占江苏14.8%的经济总量,以保护土地资源来保障发展,以保障经济发展促进资源保护,成为写在无锡大地上的辩证法,据统计,江苏全省GDP每增一个百分点,用地量为2.4万亩。2003年,无锡GDP实现1901.22亿元,增幅达15.4%,而用地增加仅15.6万亩,土地资源消耗量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

在无锡4787.6平方公里的总面积中,山丘与水域占47.7%,人均耕地仅0.55亩,为江苏地级市中最少的城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无锡对土地的需求量很大。无锡市政府用严格的制度保护耕地,耕地占一补一的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每年以“市长令”形式下发土地复垦方法,全面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明确“谁开垦谁受益”。连续多年来,无锡每年都召开土地复垦流动现场会,极大激发了基层热情。宜兴原茗岭镇是人均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