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打算种800棵树,若把任务按定额平均分给17个生产队,则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若增加一个生产队则超额完成任务,则定额的值可能是:
A.40棵
B.43棵
C.45棵
D.48棵
土改中发放了土地所有证的农民私有土地,是建国以来集体土地最初的来源,也是()。
A、农业生产合作社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
B、土地集体所有的法律依据
C、任何人不得随便调用
D、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
在《人民公社六十条》中更进一步明确了()。
A、坚决反对一平二调的错误
B、明确了劳动、土地、耕畜、农具必须坚决实行四固定
C、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
D、土改中发了土地证的,可以认为属于农民集体,否则应归国家所有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进行改革调整。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953年春,中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获得土地的农民有着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但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既不能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又有两极分化的危险。中国共产党当时认为只有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才能发展生产,共同富裕。1953年,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材料二生产队是人民公社中的基本核算单位,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组织收益的分配。这种制度定下来以后,至少30年不变。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大牲畜、农具,公社和大队都不能抽调。生产队有权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进行种植,决定增产措施。在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农副产品交售义务的前提下,生产队经营所得的产品和现金,在全队范围内进行分配。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9月)
材料三到1979年,集体农业活动的组织方面正发生一场意义更为深刻的变化。在中国最贫困的省份,特别是安徽,中国领导阶层开始了叫“生产责任制”的某些尝试。……责任进一步下放到家庭中。……到1983年底,甚至这些集体农业的痕迹,也大量从中国农村消失了。在私人和集体之间划分收入已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几乎全部农业生产都是以家庭为基础的。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回答:
(1)据材料一分析,过渡时期我国为什么要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2)据材料二,概括国家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的政策举措。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导致这一调整的主要原因。
(3)根据材料三指出我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其特点是什么?
(4)综合上述材料,对比改革开放前后农村经济体制的调整,说说你得到的认识
1977年万里在安徽金寨调研时被老区的贫困所震惊,带领安徽省委起草了《六条》:强调生产队的农民必须有自己的自主权,甚至允许生产队下面组织作业组,并鼓励农民吋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该文件的积极意义在于
A.最早开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B.揭开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
C.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D.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作了有益探索
发生霍乱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称为疫点。疫点范围划定的原则,下列哪一个范围是适宜的()。
A、以一个街道为范围
B、与染菌者同门出入的住户或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若干户为范围
C、在城市以一个居委会、农村以一个生产队为范围
D、在城市以毗邻的几个居委会、农村以毗邻的几个生产队为范围
E、城市以一个区、农村以一个自然村为范围
沙河乡柳树村内有乡办企业一家,村办林场一片。村内的耕地,过去由生产队集体耕种,以后生产队改为组,由各级发包给本组的农户。依照法律规定,以上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应如何确定?()
A、所有这些土地都归沙河乡所有
B、乡办企业用地和林场土地归沙河乡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
C、林场土地归柳树村所有,其余土地归沙河乡所有
D、乡办企业用地归沙河乡所有,林场土地归柳材村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
下列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集体土地只能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B集体土地可以归村农民集体所有
C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D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町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队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
下列哪项不是军队的三大任务:
A.战斗队
B.工作队
C.生产队
D.武工队
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规定,正确的是()。
A、生产队所有的土地,不经市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
B、个人所有的土地,不经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
C、生产队所有的土地,不经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
D、个人所有的土地,不经市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
一个生产队的粮食产量,两年内从60万斤增加到79.35万斤,问平均每年增
A.15%
B.20%
C.10%
D.25%
(历史一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开始对人民公社制度进行调整。1962年6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著名的“六十条”),确立“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土地权属模式。该模式的特点为:第一,土地属于人民公社集体组织所有。公社规模大为缩小,平均大约只有原来土地和人口的1/3。第二,土地直接控制权利由属于第三层级的“生产队”行使。生产队是个大约有20户家庭、100人的组织,其规模和结构形式相当于过去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平时的农业经营和集体财富的分配.基本上由生产队做主。需要指出的是,“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基本模式也是经过多次调整才稳定下来的。在这一模式实施之初,政府曾经实行了“包产到组、到户”的政策。尽管这些措施大大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然而中央一些领导“深切感到’自发资本主义势力在农村复辟了”。于是,我国在1964年开始抛弃包产到组、到户的做法,重新确定由生产队统一进行集体耕作。
——摘编自赖丽华《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变迁及改革展望》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20世纪60年代初调整人民公社制度的背景,并概括调整前后发生的主要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对人民公社制度的调整。
A.15%
B.20%
C.10%
D.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