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者

给定材料

材料1、全国“全会”期间,有的代表、委员提出,我国农村的社会救助目前还存在地

区不平衡的现象。

按照他们提供的调查数据,对于农村社会救助资源供给的开发,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

或者是国际社会,都有很大的开发空间,从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来看,存在着总量不足的问题。以2002年为例,“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全国社会保障金”三者支出总额为1716.5亿元,但投入到社会救助方面的资金总额还不到100亿元。从2002年的情况来看,国家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总量增加了,但增量部分都到了社会保障,并没有投入社会救助,尤其是农村社会救助领域。

材料2、当前农村社会救助,主要包括临时性的贫困救济、灾害救济、农村五保救济、

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由于农村社会集资能力、个人支付能力低,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大,筹资资金贫乏,社会保障物质基础薄弱,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过种种努力,但是农村社会救助依然存在种种问题。

某镇辖17个行政村,114个村民小组,拥有耕地32000亩,有农户8900户,

人,其中农业人口29740人,非农业人口2600人,全镇60岁以上老人达到2966户,32340

达326户,735人,农村弱势群体中,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占3.6%,

相对贫困人口2800人,(年人均纯收入626—865元)占8.6%,在我国经济收入

层次分明的社会结构中,最明显且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休就是相对于城市居民而存在的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中为温饱问题所困扰的人口,又是社会结构中最底层的弱势群体。

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某镇农村弱势群体人口,包括自产自食农产品折价的人均纯收入仅916元,尚有一定数量的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大多数农村弱势群体农户举债度日,经济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按目前低于中等水平的消费品市场价格折算,625元的年收入只能折合大米260公斤,蔬菜390公斤,肉类125公斤,植物油101公斤,食盐347公斤,根本无法顾及其他的消费需求和个人发展需要。这就表明还有一部分农村弱势群体尚未解决饱腹问题。

截至2006年3月,我国各地农村一直延用的是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近年来,各地区的的农村五保救济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经济形势、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

据调查了解,某镇应保五保供养人数为197人,已落实五保待遇109人;由于财政资金缺口

大,应保未保人数达88人。2005年龙头镇财政拨付五保供养费33200元,按197人计算,

平均每人每年168元。镇敬老院集中休养37人,如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拨付,全年共需

55500元,敬老院需自筹22300元,分散供养160人,如按每人每年300元计算,需要48000

元。以上两项共需103500元,与镇财政实际拨付33200元相差70300元的资金缺口。五保

供养实际上是捉襟见肘,这无疑给镇、村两级本来拮据的经济雪上加霜。

材料3、据报道,全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最高的达到344元,最低的只有100元左右。而农村社会救助与城镇低保相比,其救助水准显得更低。以2002年为例,农村社会救助对象总数为6000万人,得到救济的传统救济困难户为17714万人,五保户213.3万人,其他救济对象250.5万,以上三类人相加得到救济的人数为2235.2万人。

年人均749元,月人均62元,如果按照社会救助对象总数计算,月人均23元。在救灾方面,

灾民总数为3.7亿人,直接经济损失1717.4亿元,国家用于灾民生活的救济款为40亿元,

人均10.8元,更是杯水车薪。

城镇公民基本上得到了宪法所规定的物质保障权利,贫者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病者有医疗社会救助,大病不用愁;下岗者有失业社会救助,以待东山再起;老者有养老社会救助,颐养天年。而作为农村公民则对宪法所规定的这种物质保障权利大部分不能得到,病者无医疗社会救助;失业者无失业社会救助;贫者(灾者)所得到的定期社会救济和临对社会救济并非是“应保尽保”,往往只有16%--50%的贫困者受惠;老者得到救助的也并非是全体老人,只有“三无对象”的五保户,甚至连五保户也只有70%左右得到救助。目的,我国的农村社会救助处于一种无法律可依,无程序可循的无序状态。

材料4、据报道,民政部于2005年11月25日召开第18次部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冬令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据了解,2005年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受到洪涝、旱灾、台风、风雹等自然灾害影响。

珠江流域、福建闽江、淮河干流、辽河流域的浑河和太子河等江河发生较大洪水和大洪水;

长江支流汉江、黄河支流渭河和下游山东境内发生较为严重的秋汛,局部地区山洪、滑坡和

泥石流灾害频发;海南、云南等省局部地区旱情严重;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受强台风多次影响,风雹灾害点多面广。

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并与财政、农业、统计、气象等部门会商,2006年冬令期间全国有

7250多万人需要政府给予口粮救济,有2150多万人需衣被救济,有500多万人需伤病救济,今年冬令期间救害任务仍很繁重。

民政部部长部长李学举指出,冬令期间是受灾群众困难最大的季节,应帮助灾民安全过冬,切实解决受灾群众面临的口粮,农资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材料5、有理却没钱打官司的现象,在建立起法律援助体系以前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

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2000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

议上,肖扬院长在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

2007年1月10日,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里,当陈邦德、胡凤梅夫妇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专款时,顿时泪流满面,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陈邦德夫妇是武汉市黄陵区人2004年9月24日晚,其爱子在城区“零区”迪吧跳

舞时与人发生争执,在被警察带离现场的途中被多人围殴,胸部中刀抢救无效死亡。5名凶

手最终被判刑,并被判向陈邦德夫妇赔偿130797.6元。

2006年3月29日,陈邦德夫妇将其中的2.1万元赔偿款领走,尚欠下109797.6元需

要强制执行。为了便利执行,宜昌中院依法将本案分别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姊归、湖南常德

以及重庆市的法院执行,并多次督促或询问。但三地法院经过调查,答复5名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被执行人正在服刑并且确无执行能力,而陈邦德夫妇年事已高,又身患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基本生活能不能保障。在这样两难的情况下,宜昌中院积极争取市财政局的支持,为其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专款。1月10日上午,当还沉浸的丧子之痛的陈邦德夫妇在中院执行庭拿到2万元救助款时,心情无法平静,连连表达对政府以及法院的感激之情。除陈邦德夫妇外,另有3人也获得各1万元的司法救助。母亲瘫痪在床,女儿无钱上学,身为全家唯一劳动力的淳安农民徐角银,来杭打工一个月又被车撞成骨折。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徐角银的情况后,立即应允他缓缴诉讼费。

经优先立案、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车单位赔偿他5万多元。

下岗女工祝女士与徐角银有类似遭遇,她的女儿林林患有严重支气管哮喘,在校读书期间,学校曾动员她退学。后来,林林旧病复发,学校派人将其送住医院,途中不幸死亡。祝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巨额赔偿。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考虑到祝的实际情况,还是主动为她免去1万多元诉讼费。

如今,像陈角银、祝女士这样的司法救助受益者越来越多。仅去年下半年至今,杭州两级法院就对近300起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诉讼费116万多元。这些收益者中,有

的是儿女不肯赡养的老人;有的是父母不给付抚育费的儿童;还有的是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

材料6在花费5万读元的医疗费,欠下3万多元债务之后,昨天上午,薛仁群的丈夫只得无奈地在医院里收拾行装出院。因为在工地摔伤,腰椎和骨盆均骨折,薛仁群已经卧床一个多月。医生告诉她丈夫说,谁也不知道她的未来怎样,也许将永远瘫痪。即使是这样她仍然不得不出院,目的只是为了省钱。

薛仁群夫妇二人在建筑工地涂漆工,没地方住,为了省钱,他们平时就住在工地,2006

年10月21日中午下班后,薛仁群因为床板不平,就走到工地脚手架上,想拿一块无用的

板米铺床。脚手架和楼的连接处有一个空隙,上面被油纸布挡住俩,她没有发现,就走了过去。结果掉了下来,被摔成腰椎爆裂性骨折和骨盆粉碎性骨折。医院下了3次病危通知,实施了两次手术。

因为她是在下班时间摔伤,建筑公司说不是工伤,刚开始时不愿赔偿。因为没钱东手术,薛仁群的手术从21日拖到28日晚上,下肢已经失去知觉。为了挽救病人生命,医院最终还是在费用未到位的情况下,提前为她施行第一次手术。后来,经过工友围堵公司讨要医药费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单位才前后拿出2万多元。

但是,昨天薛仁群出院结帐时,费用一共是53855元,另外还有3000多元急诊费用没

有算进去。为此,薛仁群的丈夫从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