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于2010年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2011年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
(1)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2分)为什么?(3分)
(2)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1分)为什么?(4分)
相关热点: 教育局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朱某于2010年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2011年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
(1)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2分)为什么?(3分)
(2)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1分)为什么?(4分)
A向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
B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向该县教育局提出申诉
A.刘某认为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不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
C.刘某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
D.区教育局应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长城市教育局为改善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待遇,决定使用部分预算资金进行期货交易,以投资收益补贴支出,于2009年6月与期货公司长城营业部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教育局从事了数笔期货交易,10月该营业部超出经营范围,与教育局签订补充协议,借入教育局的300万元进行期货自营,11月该营业部亏损200万元,无力偿还借款。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下列关于营业部所欠教育局款项偿还的表述,正确的是()
A、营业部在经营资金范围内偿还债务,因教育局存在过错,欠款不足部分免予清偿
B、补充协议由营业部和教育局签订,双方工作人员存在有过错,欠款不足部分由双方工作人员偿还
C、营业部属超出范围经营,予以撤销,欠款不足部分在该营业部被撤消后,予以清偿
D、营业部属非法人机构,不能独立承担其民事责任的,由期货公司承担,故欠款不足部分由期货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