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是1898年湖南巡抚陈宅箴在长沙成守的“湖南保卫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的法律规定,在法院未设立之前,临时司法机构是()。A.国家保卫局B.肃反委员会C.裁判部D.政治保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