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用建筑,底部设有3个便民服务点,分别为理发店(280㎡),小商店(150㎡),邮政所(310㎡),室外设计地面至平屋面和女儿墙的高度分别为53.6m、54.4m,则该建筑为()。- A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 B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 C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 D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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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16层民用建筑,一层及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每层建筑面积为3000㎡,分隔成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三至十六层为住宅,每层建筑面积为1200㎡,建筑首层室内地坪标高为±0.000m,室外地坪高为-0.300m,商场平面层面层标高为14.6m,住宅平屋面面层标高为53.7m,女儿墙顶部标高为50.9m,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建筑分类,该地筑的类别应确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