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员,2011年其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8000元;(2)2月为某高校提供就业咨询宣讲活动,获得报酬50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用于资助高校作研发费用;(3)4月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得工程设计费共计30000元;(4)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5)8月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5000元;(6)将任职时认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50000元;(7)12月,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取得收入40000元,已知该限售股的原值是30000元,转让时相关税费28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5)计算李某将任职时认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热点: 上市公司 来源国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