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小电器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2)委托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塑料材料,关税完税价格15000元,关税税率6%,支付了相关税费后将材料运回企业;(3)销售50件自产A型小电器,取得含税收入12360元;(4)将2件自产A型小电器赠送客户试用;(5)将使用过的一批旧包装物出售,取得含税收入2472元;(6)将使用过的一台旧设备出售,原价40000元,含税售价15450元。要求计算:(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2)该企业出售旧包装物应缴纳的增值税;(3)该企业出售旧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4)该企业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数。
相关热点: 增值税 小电器 包装物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