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井井下工人甲在工作时发现矿井通风设备出现故障,遂向当班副矿长Z报告。副矿长Z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维修工丙维修,维修工丙疏忽大意检修不到位即离开现场,副矿长乙也未做检查验收。矿井通风设备运行十几分钟后又发生故障,进而导致瓦斯聚集发生爆炸,造成21人死亡、1人重伤。依据《刑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对有关人员刑事责任追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工人甲可能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B.副矿长乙可能触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维修工丙可能触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维修工丙可能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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