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2008年单选30)
A.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内实施的地方性法律
B.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内其他立法的基础和法律依据
C.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普通法律的一种,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基本法律的一种,效力范围及于全国
为了体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基本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了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C、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D、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根据基本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
A、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首长,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立法会负责
B、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3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C、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任期为4年,均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D、澳门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