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销售收入情况如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6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的金额1404万元,端午节发放自产产品给员工作为节日礼物,账面价值为50万元,企业同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万元。企业发生管理费用1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600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160万元、广告性赞助费5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费5万元),发生的财务费用200万元。该企业2018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为()万元。
A.850
B.879
C.820.55
D.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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