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袁世凯为突出大总体的特殊地位,以及由大总统直接控制、指挥各部政务之需要,把“大总统令”解析为()。
A.A.策令B.申令C.告令D.训令E.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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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为突出大总体的特殊地位,以及由大总统直接控制、指挥各部政务之需要,把“大总统令”解析为()
A、策令
B、申令
C、告令
D、训令
E、批令
1913年10月5日由国会通过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大总统任期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限制为()。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凡必须经参议院及众议院同意之命令或决议或表决,应呈递于合众国大总统……经大总统批准。如大总统不批准,应依照所定关于法案之规则与限制,由参议院及众议院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通过之。”该条文体现的原则是()
A.民主与法治B.中央集权C.分权与制衡D.平等自由
阅读下列材料:
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的差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特别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国务总理及各部部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完成: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作了哪些限制?其目的是什么?结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