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10分)
材料一
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第二十九条:临时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帅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中华民国约法》
(注:1914年5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军阀袁世凯政府一手炮制的)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原则和政治体制分别是什么?(4分)
(2)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防止、限制袁世凯专权有何规定?(2分)
(3)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民国约法》对大总统权限的扩大其目的是什么?(2分)
(4)根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分)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凡必须经参议院及众议院同意之命令或决议或表决,应呈递于合众国大总统……经大总统批准。如大总统不批准,应依照所定关于法案之规则与限制,由参议院及众议院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通过之。”该条文体现的原则是()
A.民主与法治B.中央集权C.分权与制衡D.平等自由
袁世凯篡夺了辛亥革命果实的标志是()。
A.逼清帝退位,致使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的职位
B.迫使"南北议和"
C.南京参议院选举他为大总统
D.临时政府迁往北京
材料一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统帅全国海陆军队。……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特点?有何意义?
材料二“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帝国”,……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它打破了历代王朝的更迭机制,因而也触动了传统社会的各条神经,是政治制度和社会思想的一***。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谈谈你对中华民国的成立“是政治制度和社会思想方面的一***”的理解。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这主要表明()
A、国务员行使行政权
B、参议院行使立法权
C、临时大总统统揽行政权
D、临时大总统的权力受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