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多交标的物时买受人处理方式的说法,的有()
A.买受人无权接收多交的部分
B.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订立时的市场价支付价款
C.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D.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E.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
相关热点: 买受人 标的物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A.买受人无权接收多交的部分
B.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订立时的市场价支付价款
C.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D.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E.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
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A.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直接交付给买受人
B.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C.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
D.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点交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