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上述条款出自( )
A.B.C.D.
“第十一条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上述条款出自( )
A.B.C.D.
临时参议院对南京临时政府的监督方式有()
A.议决临时政府的预算
B.检查临时政府的出纳
C.议决临时大总统交议事件
D.答复临时大总统咨询事件
E.对临时大总统的宣战、缔约、制定官制、任免官员、设立法院等行为行使同意权
A、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国家统治权。被选举的资格为在国内居住满20年,任期7年,可连任。
B、废止国务院,组织政事堂。
C、中央政府仍设九部,直隶于大总统,各部总长由大总统任命。
D、设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
E、司法机关除大理院、总检察厅外,还设立了平政院,直隶于大总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起责任”。规定体现了南京临时政府实行( )
A.三权分立 B.责任内阁制 C.民主共和政体 D.君主立宪政体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以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辛亥革命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为中国革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使反动统治秩序再也无法稳定下来。
——***在“十五大”的报告
请回答: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3分)它的颁布具有什么历史意义?(3分)
(2)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二指出为什么说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4分)
近现代中国某部宪法规定:“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该部宪法的颁布
A.表明中国政治体制的重大改变
B.说明临时大总统的权利仍至高无上
C.使宪政体制在中国得到真正实现
D.说明民主革命取得了最终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