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行为有()
A.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B.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
C.在人行道上停车违法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行人通行的
D.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加装伞具影响交通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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