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0日,王女士在本市兴盛商场购买了一个电饭锅。当日,王女士在正常使用该电饭锅过程中,因电饭锅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2004年4月2日。王女士以兴盛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兴盛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兴盛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饭锅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兴盛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饭锅的生产者东风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兴盛商场败诉。问:被告兴盛商场的第二条答辩理由为什么不成立?
下列关于生活中常见的物理现象,说法错误的是( )。
A、电饭锅用三脚插头和三孔插座,是为了防止锅体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B、洗碗时“油珠”漂在水面上,其原因是油的密度比水小
C、从高处落下的纸片,如果无风,纸片会垂直下落
D、工作着的电饭锅与抽油烟机的连接方式为并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