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后经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出卖的原因是公司拖欠了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道:“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秦某害怕,承认了购买电脑一事,并交出了电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A、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
B、王某有关公司拖欠他工资的辩解
C、秦某的证言
D、手提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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