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适用于额定载荷不大于300kg的杂物电梯。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3]33号文件称为《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并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对于杂物电梯井道封闭要求规定:杂物电梯应由无孔的墙、井道底板和顶板与周围环境分开,仅允许有下列开口,其中不正确的是()。
A、层门开口;通往井道的检修门、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B、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正常的通风孔
C、井道的轿厢位置观察孔
D、井道与机房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孔
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对于人员可以进入的杂物电梯机房的必要条件,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A、进入机房的通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B、机房的高度不小于1.80m
C、供进入的开口尺寸不小于0.60m×0.60m
D、机房的高度不小于2.0m
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对于无轿门杂物电梯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要求,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A、杂物电梯应由无孔的墙、井道底板和顶板与周围环境分开,仅允许有少量必要的开口
B、若在运行过程中运送的货物可能触及井道壁,则在轿厢入口处应设置适当的部件,如挡板、栅栏、卷帘以及轿门等。这些部件应配有用来证实其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C、如果用玻璃墙壁应选安全玻璃(如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其厚度不小于11.5mm。此外,这个组合体在轿厢入口的两边宽出值不小于25mm
D、特别是具有贯通入口或相邻入口的轿厢,应防止货物突出轿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