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研究所与某大学化工系约定组建科研小组共同研制开发新产品。在科研小组完成开发任务后,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应当是()。
A、科研小组的组成人员
B、研究所
C、研究所和化工系
D、研究所和大学
某研究所与某大学化工系约定组建科研小组共同研制开发新产品。在科研小组完成开发任务后,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应当是()。
A、科研小组的组成人员
B、研究所
C、研究所和化工系
D、研究所和大学
张某系某研究所工程师,利用研究所条件研究出一项植被迅速成长的技术。研究之初,张某与该研究所约定:研究成果的专利权归张某所有,该研究所可以使用而不需交纳许可费用。后张某辞去工作,双方为该成果归属发生争议,依据《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该专利权归属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张某作为研究开发的人应当享有该成果所有权
B、该技术为职务作品,应归属于研究所
C、该技术由于有另外约定,所以应归属张某
D、该技术由研究所和张某共有
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0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除买卖合同。甲研究所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研究所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甲研究所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17年11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 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17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除买卖合同。甲研究所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研究所是否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的设备提存?并说明理由。 (2)甲研究所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3)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并分别说明理由。 (4)甲研究所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北京市某研究所研制了一种灭蚊剂。2006年4月16日,该研究所与同市的家家乐自选商场签订了买卖一万筒灭蚊剂的合同。单价每筒8元,总价款8万元。约定由化工研究所从同年5月起按月送货至家家乐自选商场。每月送货1000筒,连续送货10个月。合同规定了送货的时间和数量。但因疏忽,没有规定付款的时间。合同签订后,研究所连续4个月送货,至第5个月,研究所向家家乐自选商场提出:“货到应当付款,否则将拒绝继续送货。”家家乐自选商场表示:“贷款应在全部货物交付后支付,如果不按时送货,将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研究所停止发货,家家乐自选市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研究所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逾期发货而造成的损失。研究所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提出反诉,要求支付前4批货款,以后6批货物,交一次货支付一次相应货款。问题:(1)本案中北京市某研究所停止发货的行为是否违约?该案应如何处理?(2)北京市某研究所连续4个月送货后,向家家乐自选商场提出:“货到应当付款,否则将拒绝继续送货。”研究所的这一行为是在行使什么权利?请简要说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