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政服务公司委托一软件开发公司为其开发一套家政服务系统,开发前他们协商了报酬支付,以及软件的功能、性能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未对著作权问题进行协商,软件开发完成以后,家政服务公司找软件开发公司索要源码,以便灵活调整软件功能,但软件开发公司要求家政服务公司另付10万酬金购买源码及开发文档,否则不给。软件开发公司这一要求合理吗?()
A.合理,因为一旦客户拿到源码以及文档软件的更新以及维护等增值服务都可由家政公司自己的人员进行,这对软件开发公司来说,是一种损失,拿一些补偿金也算合理。B.合理,因为软件开发公司享有软件著作权,所以可以收取一定转让费。C.不合理,因为软件开发公司是受家政公司委托才开发的产品,没有软件著作权,而家政公司享有软件著作权。D.到底合不合理很难说,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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