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改革开放,法治先行。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打开了中国引进外资的大门。今天“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亟需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取代原来的“外资三法”。专家指出,作为统一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必将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社会发展规律”的知识,分析我国当前制定《外商投资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