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镇厂向汽车制造厂迫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相关热点: 汽车油箱 电镀厂 制造厂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