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和个人的揭发、举报、调查材料,不能直接作为纪检监察的证据。()
下列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有:()。
(a):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b):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c):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06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d):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进行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