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盛公司与锦秋公司经协商,昌盛公司以其拥有的一幢用于经营出租的公寓楼与锦秋公司持有的以交易为目的的股票投资进行交换。昌盛公司的公寓楼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但公司未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该幢公寓楼的账面原价为11500万元,已提折旧4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00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锦秋公司持有的以交易为目的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8000万元。锦秋公司对该股票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9600万元,并支付了400万元的补价。锦秋公司换入公寓楼后仍然继续用于经营出租目的,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昌盛公司换入股票投资后也仍然用于交易目的。转让公寓楼的营业税尚未支付,假定除营业税外,该项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以下不会影响昌盛公司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项目是()
A.换出公寓楼发生的营业税
B.公寓楼的公允价格
C.锦秋公司换出的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
D.收到的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