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2008年10月15日,甲公司从银行贷款30万元人民币,约定2009年10月15日还本付息。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提出以其位于东阳区的一办事机构的房屋设定抵押,作为按期偿还贷款的担保。2009年8月,位于东阳区的甲公司的办事机构因业务需要,紧临原办事机构的房屋,又增建了三间平房,作为仓库。2009年10月15日,甲公司没有偿还30万元贷款,银行几次催告,甲公司仍以无力偿还为由不予偿还。
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甲公司紧临原办事机构新建的三间平房是否属于抵押的财产,下述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因为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B.不属于,但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C.不属于,抵押合同生效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财产
D.属于,根据房地一体主义,土地使用权和该土地上的建筑必须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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