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将自产空调机与深圳某开发公司联营投资,双方商定按产品的生产成本作为接受价。该工业企业共投出空调机200台,平均生产成本为4100元/台,不含税出厂价5600元/台。该工业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投资——深圳某开发公司 959400 贷:库存商品 8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9400 计算少缴增值税税额,并作出调整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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