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可以作为送养人的有
A.孤儿的监护人
B.捡到弃婴的妇产医院
C.社会福利机构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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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孤儿的监护人
B.捡到弃婴的妇产医院
C.社会福利机构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1982年,2岁的阿强被孙某夫妇依法收养,并与他们共同生活至参加工作。2008年3月,阿强胞弟因病去世,阿强生父母考虑到自己没有其他子女,提出让阿强赡养,养父孙某夫妇坚决反对,下列关于阿强与生父母、养父母权利义务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 )。
A、阿强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B、阿强没有赡养生父母和养父母的义务
C、阿强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
D、阿强有赡养生父母和养父母的义务
E、孙某夫妇去世之后,阿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