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第八条第五项所称“不正当手段”,是指做假账、谎报业绩,报喜不报忧、掩盖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以及编造()等手段。
A、虚假事迹
B、假学历、假资历
C、假学术成果
D、假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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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第八条第五项所称“不正当手段”,是指做假账、谎报业绩,报喜不报忧、掩盖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以及编造()等手段。
A、虚假事迹
B、假学历、假资历
C、假学术成果
D、假评选条件
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自刑罚执行期满之日起5年后,可以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是做假账最方便快捷的途径。
A、应收账款
B、应付账款
C、其他应收款
D、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