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律例有“农忙止讼”日的规定,在此期间,除谋反大逆、盗贼、人命等重罪案件外,户婚、田土、钱债之类的诉讼一律不予受理。“农忙止讼”日的期限为( )
A.二个月
B.四个月
C.六个月
D.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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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二个月
B.四个月
C.六个月
D.九个月
A.《蒙古律例》
B.《番律》
C.《理藩院则例》
D.《禁约青海十二事》
A.《条画五章》
B.《元典章》
C.《大元通制》
D.《大扎撒》
A.廷杖
B.折杖
C.笞杖
D.枷号
A.秦朝
B.唐朝
C.宋朝
D.明朝
A.诽谤罪
B.妖言罪
C.奸党罪
D.挟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