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情形有()
A.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B.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C.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D.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E.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过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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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B.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C.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D.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E.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过质证的
A.自行判决
B.发回重审
C.驳回起诉
D.另行起诉
A.甲诉乙返还借款案
B.甲诉乙名誉侵权损害赔偿案
C.甲诉乙支付医疗费用案
D.甲诉乙支付租金案
A.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
B.必须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
C.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才可以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D.若申请人是内地居民,则只能向内地有关人民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