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造纸厂向当地一条主要河流排入大量废水,严重污染了该河流,导致水质大大下降,从而使下游农民的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发生困难,并造成大量农作物死亡。该县环保局检测后发现,造纸厂排放的废水各项指标均超过该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允许的排放浓度,但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环保局遂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造纸厂赔偿受害农民损失人民币若干元。造纸厂认为自己排污并未超过国家标准,不服环保局的决定,进而以环保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环保局所作的决定。造纸厂能否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请求撤销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的诉讼?为什么?
某造纸厂由于管理混乱,亏损严重,其债权人于2007年9月6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7月10日通知造纸厂。造纸厂并未提出异议,法院于9月20日裁定受理,并于9月23日将受理裁定送达造纸厂。同时,法院在指定破产管理人时,有如下选择:甲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3年前曾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已执行完毕;乙某,某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5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丙某,某会计帅事务所会计师,其妻为该造纸厂股东。
在破产案件进行期间,发生如下事件:
(一)在破产案件受理时,造纸厂与A、B、C三企业分别签有合同,但合同均尚未履行。企业A直至11月24日仍未得到关于合同解除的通知,企业B于11月12日得到合同继续履行的通知。企业C于10月15日得到继续履行合同的通知。C同时向管理人提出担保要求,但遭到拒绝。
(二)造纸厂与D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发生诉讼,造纸厂一台机器已被诉前财产保全,现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并未实际执行。同时,造纸厂与E企业的一起诉讼正在进行之中,尚未判决;另外,造纸厂在与E企业的另一起诉讼已经终结,E企业欲对其享有抵押权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三)F企业于9月30日通过债权转移的方式获得了对造纸厂的20万债权,并主张以此抵销其欠造纸厂的20万债务。同时,造纸厂与G企业互负债权债务关系,造纸厂主动向管理人提出抵销该笔债权债务关系。
(四)H企业为造纸厂的一笔银行贷款提供了保证,该贷款银行已经对全部贷款进行了债权申报,H企业同时也欲进行债权申报。另外,I企业因故错过了债权中报期限,未进行债权申报,但其后又提出了申报请求。
要求:根据本案例提供的条件,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指定甲、乙、丙哪个人为破产管理人?
(2)造纸厂与A、B、C所签订的三个合同按照破产法规定应如何处理?
(3)已被保全的造纸厂机器如何处理?与E的诉讼如何处理?
(4)造纸厂与F、C企业的抵销程序是否合法?
(5)H、I企业的债权申报能否得到批准?
A.让造纸厂重新开工的命令还不是普京的最终决定
B.是否让造纸厂重新开工最终取决于总统的决定
C.梅德韦杰夫和普京在让造纸厂重新开工一事上的态度相同
D.普京最终决定让造纸厂重新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