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B、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C、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D、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E、批准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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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