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C.只要乙和丙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D.只要丙和丁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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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关于董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B、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C、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 
    D、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E、董事会必须对股东会负责,接受股东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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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并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 B、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 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 D、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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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姑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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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项选择题]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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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立股东会。不设股东会的,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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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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