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对已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代理律师应同委托人配合,在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将异议书一式两份提交商标局,异议书应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与初步审定号,以及己方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然后等候裁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相关热点: 异议书 委托人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