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北京某大型橡胶制品厂(以下简称“橡胶厂”)的采购代理人张某代表公司与华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签订了购买贸易公司所进口的一批化工产品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向橡胶厂交付500吨化工产品,每吨售价5100元,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由贸易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至橡胶厂所在地,交货后1个月内以电汇方式付款。合同签订过程中,贸易公司的业务负责人通过查阅张某的代理授权委托书得知,橡胶厂给予其签订合同金额的权限为200万元,超过该金额必须经过本厂的确认。为此,合同签订当天,贸易公司即向橡胶厂发出确认合同通知,橡胶厂6月16日予以答复,同意履行合同。由于订货量较大,6月17日,在贸易公司的要求下,橡胶厂以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另外又请A企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查,债权人、保证人和债务人并未就实现债权的方式以及担保的金额作出约定。贸易公司为了保证及时运出货物,又与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总运费为40万元,6月20日,贸易公司向运输公司开出面值10万元的银行汇票作为定金。剩余运费待货物运到后付款。该批化工原料有一定的腐蚀性,运输前,贸易公司未将防范措施书面提交给承运人,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运输公司起货时发现这一情况,随即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重新进行了包装后再运输,为此,运输公司要求贸易公司支付这一费用,贸易公司认为这是多此一举,而且重新包装未经过其同意,拒绝支付相关的费用。7月1日,橡胶厂接到该批化工原料,验收合格后入库。8月1日,橡胶厂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对贸易公司的债务,遂将橡胶厂所抵押的生产设备拍卖,拍卖价款为150万元,但是贸易公司因各种原因放弃了对该150万元价款的清偿,要求保证人A承担全部债务。要求:根据上面所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张某超出橡胶厂的授权范围与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2)贸易公司向运输公司支付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3)运输公司要求贸易公司承担重新包装的费用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4)抵押的设备拍卖后,保证人A所确定的保证责任为多少?说明理由。(5)贸易公司要求保证人A承担全部债务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相关热点: 贸易公司   橡胶厂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1996年4月,中国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与美国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签订了CAP牌打印机进口合同。合同约定:南洋贸易公司公司在1996年6月底前交货。付款方式为信用证。合同签订后,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按期开来了信用证。但直到1996年6月30日,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仍未收到南洋贸易公司公司任何关于货物已经装船或延期交货的通知。7月3日,南洋贸易公司公司向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发来传真,称原定货轮因故延至7月15日才能起航,无法保证按期交货,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将信用证装船期延至7月15日,有效期延至7月31日,并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于7月4日回复传真。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按期回复,告知南洋贸易公司公司修改信用证的条件是价格下调10%,否则将宣告撤消合同。但南洋贸易公司公司没有同意,仍然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否则将货物另售他人。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于7月5日正式函告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问:(1)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如果金龙贸易公司公司的主张成立,如何赔偿金龙贸易公司公司?

    查看答案
  • 甲公司为扩大业务范围,在外地设立另一贸易公司,贸易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在贸易公司成立后,某公司即将其投资抽回50万元。自2003年,贸易公司欠下债务120万元,而其实有资产仅不足40万元。债权人要求某公司承担偿还贸易公司债务的责任,而甲公司则以贸易公司为独立法人,应以其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为由,不同意偿还贸易公司的债务。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将抽回的50万元作为贸易公司的财产,偿还给贸易公司的责权人。余下的债务无须甲公司承担。

    B、甲公司应当将抽回的50万元作为贸易公司的财产,偿还给贸易公司的责权人。余下的债务仍须甲公司承担。

    C、贸易公司是独立法人,甲公司无偿还责任。

    D、贸易公司虽然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只要其存在,该债务就没有灭失。如果贸易公司破产,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按比例获得赔偿,余下的债务由该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担。

    查看答案
  • 红光贸易公司派业务员赵某到A市飞达服装厂订货,双方签订了一份棉被制作合同,由服装厂供给贸易公司棉被2000件,总金额为80000元。合同对标的质量、规格、验收、包装和结算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赵某未带合同专用章,所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理人和服装厂的印章。赵某承诺把合同带回加盖公章后寄给服装厂。服装厂去函催办,贸易公司只电告“发货”,服装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2000件棉被。但刚刚办理完托运手续,又接到对方第二封电报“请勿发货”。棉被运到约定车站后,贸易公司拒收,并向服装厂发出第三封电报“退货,速来人处理”。贸易公司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款,便把棉被暂时存放在车站附近。由于贸易公司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服装厂遂诉至法院要求红光贸易公司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红光贸易公司则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否认合同成立。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合同是否成立?

    (2)贸易公司第二封电报是否有效?

    (3)对该案法院应如何判理?

    查看答案
  •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
    查看答案
  • 张三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张三确定李四为受益人.如果张三因意外伤害死亡后,赔款10万元应支付给()
    A.
    张三的配偶
    B.
    张三的子女
    C.
    李四
    D.
    张三的父母
    查看答案
  • 设备监理阶段可分为()、安装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监理
    查看答案
  • 关于基金风险指标的计算
    查看答案
  • 变更签字资料收集都需要那些人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