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相关热点: 商标评审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