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涉嫌构成犯罪情形中,不以生产、销售假药共同犯罪论处的是( )。
A.广告经营者丁利用广告对药品虚假宣传,情节严重
B.科研人员甲向他人生产假药提供药品生产技术资料
C.企业乙明知他人销售假药,为其银行贷款做担保
D.广告制作商丙明知客户销售假药,而为其设计制作宣传广告页
相关热点: 共同犯罪 对药品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