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嘉陵摩托车厂在摩托车商品上拥有“嘉陵”注册商标。康州市工商局查处了一起组装、销售368辆假冒“嘉陵”牌摩托车的案件,其中查实M公司假冒组装了这368辆“嘉陵”牌摩托车并交给E商店销售给消费者,而N印刷厂为M公司制造了相应的368套“嘉陵”商标标识;E商店明知是假冒“嘉陵”牌摩托车仍代为销售,已经售出292辆假冒“嘉陵”牌摩托车,尚库存76辆。
请问:(1)M公司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为什么?
(2)N印刷厂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为什么?
(3)E商店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为什么?
相关热点: 牌摩托车 法律责任
有疑问?点此联系我们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