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材料及所学完成本题。
材料 古代雅典公职一般都规定任期,实行彻底的轮换制,并限制连任次数。中国早在汉代就出现了任官亲族回避的做法。东汉时规定了“三互法”:在选任官吏时,凡婚姻之家和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并把其作为澄清吏治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推行。唐宋时期,回避制度既继承汉代的做法又有所创新和发展,要求地方官避本籍,中央高官避亲,中央要官子弟不得任监,亲戚避同属联事,即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在同一个部门任职。后来,回避制度又有了新的发展,规定:执政大臣子弟亲属回避要职;也不得担任谏官、监察官。明清时,对本籍和邻籍的回避更为具体严格,回避制趋于完善。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分析说明中国古代官员回避制度与雅典的任期制的不同作用。
下表为儒法两大传统吏治观,据此可知
儒家吏治观
法家吏治观
贤者居位:德治
强者为王:刑治
从道不从君
君主至上
“出于公心”的荐贤制
形式主义的考试制
“内举不避亲”
厉行回避制
主信忠臣
以私制私,设事防事
A.两者基于对人性的不同理解
B.儒家吏治在于维护民权
C.两者奉行相近似的选官标准
D.法家吏治优于儒家吏治
A.选举制
B.考选制
C.荐选制
D.回避制
E.培训制
A.回避制
B.合议制
C.两审终审制
D.公开审判制
E.一审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