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题存在()情形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A.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B.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C.最近1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M
D.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A.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
B.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证券投资
C.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委托人违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状况及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等与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异的
D.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的说法,正确的有()。Ⅰ.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应当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上签名,并加盖财务顾问单位公章Ⅱ.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检查制度,确保财务顾问主办人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按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报告Ⅲ.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配合提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持有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文件Ⅳ.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在保密前提下可以买卖相关上市公司的证券
A.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B.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C.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D.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